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8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09:30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7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1,000万美元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期限为壹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160,000,000.00),期限为壹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亿元整(¥400,000,000.00),期限为壹年,可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业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漆建中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8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80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00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46,242,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2015】第1009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60,492,178.9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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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太仓同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注2: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截至6月30日的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表1: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表1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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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8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美元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及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该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协议。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ezzow Tech,Inc.
2、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3、注册地址:2533 MONTREUX ST.DANVILLE,CA 94506
4、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000万美元,占Tezzow Tech,Inc.注册资本的100%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经营范围:通讯产品的研发、销售
以上事项均以主管登记的机关核准为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在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及研发团队,提高公司海外竞争力。该子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开拓海外市场,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扩大公司海外市场占有率。
五、风险分析
1、业务风险
由于境外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和法律规范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能否取得良好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审批风险
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具体实施还需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3、汇率风险
由于存在汇率波动,对该项目的投资额度、资产价值计价等方面会有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为此,公司将在该子公司有关业务开展的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努力控制相关风险,同时结合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