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闵勇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高秀环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会,其授权委托董事张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201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0,658.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独立董事黄平、孙卫国、闵勇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股东大会拟于2015年9月22日下午15:00在公司一楼报告厅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201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关于为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的为期叁年的人民币捌仟万元整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担保方式为自身信用,授信期限为壹年。
6、《关于向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壹仟万欧元,期限为壹年。公司将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融资性保函为上述贷款作担保。
7、《关于向中信银行金运大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信银行金运大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承、信用证业务,授信期限为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8、《关于向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业务品种为贷款、保函、银承、信用证业务,授信期限为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9、《关于为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为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所有债务,包括主债务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授信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10、《关于向农业银行石景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石景山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贰亿元整,业务品种为贷款、保函、银承、信用证等短期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以上议案4、9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黄平、孙卫国、闵勇对上述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保工程”)、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8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为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继保工程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申请的为期叁年的人民币捌仟万元整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于为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继保工程在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的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授信额度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为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所有债务,包括主债务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授信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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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4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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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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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984.67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35%。本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22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一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2日
至2015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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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5 年 8 月 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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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5年9月18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8:30-11:30、13: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邮 编:100085
电 话:010-62961515-8582
传 真:010-82781803
联 系 人:李佳琳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四方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在公司604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雅琴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现场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0,658.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15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而制定的,同意公司2015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