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6 公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临-2015-022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规定提前通过邮件发送,并电话确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念慈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三江购物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关于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关联董事陈念慈先生、严谨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16证券简称:三江购物公告编号:临-2015-023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项目名称:连锁超市拓展项目
●项目调整内容:使用连锁超市拓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开设小型门店36家;项目完成时间由2015年3月延期至2017年3月;连锁超市拓展项目的投资总额度26,241万元不变。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6号”文核准,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和其它相关发行费用44,258,947.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63,741,052.78元,其中超募资金223,811,052.78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全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500,650,815.13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63,090,237.6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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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超市拓展项目:公司计划在2010年4月到2013年3月内通过购买和租赁的方式新建连锁超市70家,其中购买2家,租赁68家。
经2013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连锁超市拓展项目作出调整:延期2年,减少门店开设25家,将节余资金约10,168万元用于奉化方桥生鲜加工仓储中心项目。本次调整后,连锁超市拓展项目的投入资金为26,241万元,至2015年3月内通过购买和租赁的方式新建连锁超市45家,其中购买2家,租赁43家。
截止2015年6月30日连锁超市拓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329万元(未包括未开业4家门店预付的部分款项),开设门店41家,2家购买门店已签约,4家门店未开业。
租赁门店的开业及投入情况(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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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门店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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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超市拓展项目总投资额26,241万元,目前实际投入资金15,329万元、已开业但未支付完毕的款项104万元、租赁二家门店的开设费用预算1,299万元、购买门店购买及开设费用预算5,838万元后,余额为3,671万元。现计划将这部分余额用于新开设小型门店36家,门店地址为宁波大市范围内。
(二)调整的具体原因
由于公司连锁超市拓展项目中溪口店的预计交付时间为2016年底,故原定项目完成日期2015年3月已不可能,所以对该目的完成时间作出调整,项目完成时间由2015年3月延期至2017年3月。考虑到本项目在完成后尚余募集资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早日产生效益,在未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投入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对剩余的募集资金使用作出调整,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使用。
(三)小型门店介绍
从整个零售业态来看,小型化、便利化店铺的发展呈现较好态势。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典型零售企业销售额增长10.5%,其中便利店增长12.6%,虽然增速有所放缓,但依然比专业店、百货店、大型超市等传统业态的6.7%、7.1%和6.6%高出近两倍。相比前三季度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2.3%的增速,便利店销售额增速仍然高出0.3个百分点。
公司的传统零售门店面临着日益攀升的成本压力,增长性和盈利性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如果盲目扩大传统零售门店规模,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在此情况下,公司开始注重发展小型零售门店,小型门店以其投资成本低、建设周期短、更贴近购物者以满足其对于便利性的需求的特点,逐渐成为表现低迷的零售市场上新兴的增长动力。
小型门店的模式:选址在社区内或附近的区域;面积一般在400平米以下;每店单品数控制在3000-4500之间;商品结构以社区居民日常购买频率较高的快速消费品为主,即食商品和加工商品是特色;支付方式灵活;提供部分增值服务项目。小型门店由于布局密集,将对公司的电商发展战略产生互补作用,为公司后续电商的配送业务产生积极的作用。
小型门店的投资估算:初步计划每店开设费用为100万,其中设备、装修费用每店约60万,铺底流动资金每店约40万。连锁超市拓展项目预计剩余的余额为3,671万元,预计可开设小型门店约36家。
三、主要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宏观经济形势和竞争店的影响,宏观经济增长势头放缓后,会引起整个社会的购买力下降,造成门店销售下降;竞争门店增多后,竞争加剧,销售分流,也会造成门店的销售和利润下降。
(二)经营风险
小型门店的经营管理与公司传统零售门店的经营管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以在小型门店的管理上,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经营管理风险主要通过公司加强管理,对小型门店实行精细化管理,控制运行成本等来控制风险。
(三)审批风险
使用连锁超市拓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开设小型门店,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有关本次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事宜的授权
由于小型门店开设费用预算存在着一定不确定性,如门店所处的地段、具体面积、楼层及房屋结构等因素,所以在具体开设门店的数量上会有一定的差异。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允许其在本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新开设的小型门店的数量作出调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适宜和必要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尽快产生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
1、三江购物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有效的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三江购物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三江购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审议,一致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尽快产生效益,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三江购物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将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至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三江购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三江购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三江购物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16证券简称:三江购物公告编号:临-2015-024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33,843,201.87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6号”文核准,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合计人民币38,400,000.00元后,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69,6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1年2月24日划入公司银行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58,947.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63,741,052.78元,其中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39,930,000.00元,超募资金人民币223,811,052.78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1】016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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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2011年6月27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将45,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连锁门店改造项目(第一期),将15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连锁门店购买(或自建)项目。
2013年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3,616,900元用于奉化方桥生鲜加工仓储中心项目。
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223,811,052.78元,减去已使用金额208,616,900元,剩余无项目规划的超募资金为15,194,152.78元,加上利息收入18,649,049.09元(截止2015年6月),合计为33,843,201.87元。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剩余无项目规划的超募资金33,843,201.87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商品采购、开拓市场及日常经营活动支出等。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本次以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无项目规划的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因此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经过讨论与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无项目规划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核查后,认为:
三江购物本次使用超募资金33,843,201.87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3,843,201.87万元,12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三江购物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三江购物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对三江购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的《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16 公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临-2015-025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资望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三江购物201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对《三江购物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尽快产生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无项目规划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16 证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2015-临-026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197号三江购物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
至201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还将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念慈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4-83886700)。
(一)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197号三江购物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9:00—11:00 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197号三江购物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边青青、俞贵国联系电话:0574-83886893
传真:0574-83886700邮政编码:315010
电子邮箱:investors@sanjiang.com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16证券简称:三江购物公告编号:临-2015-027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6号”文核准,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合计人民币38,400,000.00元后,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69,6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1年2月24日划入公司银行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58,947.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63,741,052.78元,其中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39,930,000.00元,超募资金人民币223,811,052.78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1】01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63,090,237.65元,明细见
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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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2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修改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及发行保荐人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原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第一支行,于2014年4月30日经中国银监会宁波监管局批复后更名。)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由于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部分主体为本公司之相关子公司,为保持合同签订主体、发票接受主体、款项支付主体三者的一致性,便于每笔款项支付所对应项目投资成本的归集与确认,便于区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区分每笔支付款项所对应的项目,经公司与海通证券、开户行商议,相关合同各方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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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中国银行业务系统升级,在2014年3月3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由原810060313018094001变更为376658361037,该行的另一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由原810021689918094001变更为384458361000。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11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金额合计人民币4,818.17万元,业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众环专字【2011】204号”审核报告。
3.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1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6月24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其中连锁门店改造项目(第一期)计划投资人民币4,500万元;连锁门店购买(或自建)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15,000万元,合计拟投入超募资金人民币19,500万元。《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这二个项目已完成。
(2)经公司2013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和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三江购物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61.69万元用于补充奉化方桥生鲜加工仓储中心项目。
4.单个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1)连锁门店改造项目(第一期)
原计划投入人民币4,500万元,用于连锁门店改造,每家门店人民币150万元,共30家门店。按照2011年6月份的超募资金公告,项目预计于2011年6月份起投入建设,计划于2012年年底实施完毕。
经公司2013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和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三江购物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止2012年11月30日共完成门店改造27家,由于门店改造投资节约、效果显著,将扩大门店改造范围,计划延期2年,再增加100家左右门店的改造。
该项目已于2014年底实施完毕。
(下转7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