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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66 公司简称:九牧王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经营业绩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的改善。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02,565.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2%,营业利润27,359.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2,292.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4%。

      2、经营计划分析

      公司2015年在“以消费者满意、终端店铺盈利为核心的零售转型”的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上半年取得了一定成效:

      (1)零售体系标准化项目:上半年公司成立了项目推动建立门店运营标准,并计划从试点店铺推广至全国店铺。上半年试点店铺同店店效有较明显提升。同时,植入超级导购系统,打通总部人员到门店导购的体系,在教育培训、陈列指导、信息反馈、客户管理等多方面实现总部与门店的直线沟通;

      (2)提升加盟商盈利能力:上半年公司持续帮扶加盟客户去库存化。同时,公司逐步将“零售转型”的工具和方法导入加盟客户,协助客户完成营业计划和采买规划,并在大客户中导入周间验证体系;

      (3)O2O线上线下一体化:基于公司整体的O2O策略,上半年公司根据市场移动支付发展趋势,将移动微支付功能融入到试点终端店铺,进行了智能门店基础试点;

      (4)提升快速反应能力:上半年公司通过优化订货模式、加强商品分析、识别基础面料和款式、建立常规款战略供应商备货机制等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成效显著,季中补单比例较上年同期明显提升;

      (5)完善品牌视觉传播标准:上半年公司成立项目,一方面推进新一代店铺形象系统的开发,新一代店铺形象计划于2016年推向市场;另一方面,推进银标视觉传播标准的建立及应用体系的推广;

      (6)设定渠道标准和开发策略:上半年公司继续对渠道结构进行优化,同店店效有明显增长。公司上半年业绩增长主要来自单店店效的提升。

      (二)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68.39%,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以及加强客户欠款的回收,导致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较上年同期增加。

      2、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201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了2015年的经营目标,具体如下:

      ■

      注:本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收入10.26亿元,完成年收入计划的47.72%;成本和期间费用7.77亿元,占年成本及费用计划的44.40%。

      报告期内公司减少终端77家,主要系公司上半年持续对低效和亏损店铺进行整改与关闭。

      (三)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全部为销售服装服饰产品的收入,公司2015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57%,主要系本期店效增加所致。

      从收入的产品构成来看,男裤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54.40%,是公司的核心产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从收入的地区构成来看,本报告期内华东地区与华北地区收入较上期同期增加,,西北地区收入出现轻微下滑,其他地区收入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1、中国男装行业男裤市场的领跑者

      九牧王品牌男裤市场综合占有率从2000年至2014年连续十五年位列国内男裤市场第一位,为中国男裤市场的领跑者。公司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裤、水洗整理服装国家标准的参与制定起草单位。(以上市场占有率来自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对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商业集团的统计数据)

      2、“专业好品质”的产品

      九牧王品牌自推出以来,一直专注于为男士提供商务休闲男装,专业地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消费体验,不断改善产品及服务品质,“男裤专家”、“专业好品质”成为九牧王的核心价值及品牌象征。

      本公司秉承专业积淀,紧随服装流行趋势,在不断收集、研究消费者人体曲线数据的基础上,注重细节,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设计出不同的款式和版型,使消费者穿着舒适。在生产工艺上,本公司将西裤生产工艺细化为约108道工序,将茄克细化为约90道工序,以进行专业标准化生产,并在生产的关键环节设置专职检验员对产品进行检验,进行有效的品质管理。在用料上,本公司原材料均选用行业内优质的面辅料,从源头上保证公司的产品品质,公司的裤类产品可有效避免裤兜张开,内衬外露,拉链部分突出,重要部位线条脱落等尴尬现象。本公司选用杜克普、兄弟等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并结合工艺要求进行技术改良,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生产工艺。在服务方面,公司设立了客户免费投诉热线,并在各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跟踪处理,一方面保证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公司产品质量状况,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强大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自成立伊始便紧紧围绕九牧王品牌的定位、核心价值与特性,通过产品设计、销售终端形象、广告宣传、男裤文化节及西服文化节等各种营销活动,不断提高九牧王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及忠诚度。2013-2014年期间,公司推出了“优雅绅士评选”、“绅仕节”等活动,提升了“精工产品服务成功人士”的品牌形象。同时,公司依靠“专业好品质”的产品赢得了消费者的良好口碑,进一步提高了九牧王品牌的美誉度,累积了一大批忠实的消费者。目前,九牧王品牌已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最受欢迎的行业领先男装品牌之一。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成为公司销售持续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九牧王品牌也得到了国内权威机构和媒体的认可,近三年来,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表所示:

      ■

      4、成熟的营销网络为线上线下一体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公司的服饰销售市场主要集中于国内一、二线城市,公司销售终端已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主要城市的重点商圈。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直营与加盟终端数量为2,868家,其中直营终端875家,加盟终端1,993家。成熟的实体营销网络,对公司线上线下一体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报告期末,公司按门店类型分类的终端数量及面积情况如下:

      ■

      报告期末,公司按门店地区分类的终端数量情况如下:

      ■

      5、业务纵向一体化模式带来高价值供应链

      本公司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供应链管理,采用业务纵向一体化模式,对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等主要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以对市场需求做出快速反应。

      公司通过分布在全国的销售终端了解当地的市场趋势及不同消费群体的喜好,并借助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开发出反映最新时尚趋势的产品,而公司的制造能力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并对市场需求和市场趋势做出快速反应。

      6、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兢兢业业、积极进取、忧患意识强、能力出众及对事业专注执着的管理团队,其对中国商务休闲男装行业拥有深入透彻的认识和理解。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在服装行业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能够不断加强企业管理方面的学习,勤于找出与国际同行业知名公司及国内优秀男装公司的差距,通过聘请外部咨询机构及内部的研究改正自身的缺陷。此外,公司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管理团队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致力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2014年11月14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盛投资”)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了《增资认购协议》,九盛投资以2.98元/股的价格认购财通证券6,200万股,合计出资约18,476万元,占财通证券完成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约2%。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2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51)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56)。

      2015年4月27日,财通证券2014年度股份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增资的议案》,拟定向发行股份1.3亿,增资完成后,财通证券注册资本达到32.3亿元,公司的持股比例由2.00%下降为1.92%。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

      ■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九牧王零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1亿美元对全资子公司九牧王零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对九牧王零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增资并于2015年7月13日获得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批准。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要追溯重述的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8家子公司,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及其明细情况详见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64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公司一号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林聪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茁先生通过通讯(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质重于形式的相关规定,董事林聪颖先生、林沧捷先生、陈金盾先生、陈加芽先生、陈加贫先生、张景淳先生自行决定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65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8月14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进行了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5-06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55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1年5月24日,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截至2011年5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95.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04.9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7,732.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52,080.82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128,648.77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7,00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3.36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25,087.00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9,746.78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5,122.17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42,659.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2,722.98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63.94万元,系本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相关费用63.94万元,尚未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01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 498.45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7.94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33,83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净收回11,500.00万元,募集资金支出手续费0.51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1,862.49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359.20万元,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503.29万元)。

      综上,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0,231.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52,248.76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162,478.77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45,50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3.87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26,949.49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1,105.98 万元,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5,625.46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2,023.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087.02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63.94万元,系本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相关费用63.94万元,尚未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后的制度经201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原中信银行成都锦绣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20865369070。

      2013年7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包含了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21,105.98万元(其中2015年1-6月利息收入1,359.2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5,625.46万元(其中2015年1-6月投资收益503.29万元),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已扣除手续费3.87万元(其中2015年1-6月手续费0.51万元),及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63.94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根据市场及项目情况,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在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2011年8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1,337,866.54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020659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251,337,866.54元已于2011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议案,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公司应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该账户内资金(含本金和投资收益)已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已按相关规定将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下转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