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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68 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的业务结构没有重大变化,仍以水泥和医药两大业务为主。水泥业务受行业性下滑影响,市场形势较为严峻。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增速双双回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11.4%,较去年同期下降5.9个百分点;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4.6%,比去年同期的14.1%大幅下降。尤其是房地产新开工项目减少和在建项目复工迟缓,致使水泥下游需求疲软态势进一步加剧。水泥市场供需结构严重失衡,水泥价格呈现持续下滑的趋势,平均价格大幅下降。

      医药行业是与政策密切相关的行业,政府重大涉药政策的调整和出台,决定和影响着药品市场的走向和趋势。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药品分类管理制度、GMP认证制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降价、提高环保要求等一系列与医药行业有密切关系的政策。与众多医药企业一样,公司也不断地围绕着这些政策进行经营策略的调整,以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2015年上半年,医疗机构药品收入设限、医保控费、招标延缓、医疗机构限输液等政策的密集调整和出台,对制药企业原有的生产经营节奏带来较大冲击,医药行业的增速进一步放缓,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加,医药企业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上半年,公司围绕五年发展规划,继续坚持"合作创新强主业,规范科学求发展"的战略方针,以“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实现新发展”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开展工作。报告期,公司水泥产品的销量整体保持基本稳定,但销售价格相对去年明显下降;尖峰药业金西制药厂片剂、胶囊、滴丸(含中药提取)顺利通过了新版GMP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头孢无菌原料药(盐酸头孢甲肟)、无菌原料药(硫酸阿奇霉素)、口服原料药(盐酸帕罗西汀、L-门冬氨酸氨氯地平)也通过了GMP现场认证;江南制药厂顺利完成了整体搬迁;原料药和固体制剂生产实现顺利交接;尖峰健康中药饮片、植物提取及制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尖峰药业成功聘请中国药科大学王广基院士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进一步增强了科研力量,上半年新引进的开发品种4个,尖峰药业目前有在研新药16个,已经申报生产新药5个。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5,887.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78.71万元。

      下半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逐步显现,各类建设项目的启动,水泥行业有望好转。公司将致力于降成本、降费用、降用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营销能力、提高创新能力,通过“三降三提高”活动练好内功,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环境,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水泥产品价格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尖峰药业部分新建生产线投入使用,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营业收入减少相应费用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尖峰药业新药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减少及银行利率下调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对在建工程项目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归还了较多银行借款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尖峰药业新药研发投入较多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9亿元,完成了2015年度全年经营目标的44.13%;成本费用10.00亿元,是2015年度全年计划成本费用的44.25%。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略低于2015年全年计划的一半,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公司水泥业务的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下降。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额为8.33亿元,主要长期股权投资如下。

      ■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的说明

      2015年4月9日,公司投资2000万元申购了华融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7月9日,本公司已经全部赎回了该基金,获得投资收益95.47万元。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4年度进行现金分配,以总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2015年7月27日公司发布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向2015年7月3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公司已于2015 年 7月31日将该利润分配实施完毕。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有: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和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7家子公司(包括子公司之子公司),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15-022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15年8月14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15年8月26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浙江省金华市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吴晓明、黄速建、吴光辉、朱林明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蒋晓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5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5年8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张余友先生向公司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黄从运先生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黄从运先生将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同意董事会提名黄从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3、关于制订《尖峰集团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蒋晓萌先生、虞建红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尖峰集团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制订《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有利于稳定和发展关键员工队伍,充分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级业务骨干、关键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23)。

      三、上网公告附件(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情况:

      黄从运先生,1963年3月出生,工学博士,现任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兼任民建湖北省委科教委员会副主任,民建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副主委,国家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水泥助磨剂协会常务理事,《水泥装备技术》和《水泥助磨剂》杂志顾问等。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3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4日

      至2015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 年8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蒋晓萌、虞建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 8:30—12:3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306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上述授权委托书原件应至少在 2015年9月14日下午1:30前送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恒斌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306室。

      电话号码:0579-82324699

      传真号码:0579-82324699

      邮政编码:321000

      (二)本次大会现场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15-024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15年8月14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2015年8月26日,本次监事会会议在浙江省金华市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4票。

      (五)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厉自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确认《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审议与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原监事欧阳绍建先生辞去了本公司监事职务,公司需要增补一名监事。公司第一大股东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推荐王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经审议与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健先生,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4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金华铁路、金华产权交易所、金华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2015年1月至今,在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