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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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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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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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柠檬酸、赖氨酸产能过剩,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国际油价持续走弱,燃料乙醇价格延续下跌趋势。面对长期低迷的市场和不利的产品政策压力,公司坚定改革思路,全面推进标杆管理、深入探索ABG经营模式应用,坚持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组织效率,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1、公司进一步推进经营模式改革,全面提升管理效率,激发组织活力。公司坚持以财务管控为基础,围绕ABG经营模式改革主线,挖潜降耗,开源节流,压缩成本,积极推进组织运行效率整体提升。
2、公司加快技术提升,强化质量安全。持续推进柠檬酸、赖氨酸技术提升改造,积极提升产品竞争力;顺应国家对燃料乙醇行业调控政策的变化,推进非粮替代生产,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切实提高质量保障能力。
3、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打造学习型团队,提升组织效能,提升企业内在实力。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用工制度和激励制度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4、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维护优质客户,不断开发潜在市场,巩固提高市场份额;通过开发新业务、开辟新市场,迎合客户个性化需求,实现副产品多元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
5、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342.71万元,同比上升0.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2,341.78万元,同比下降1,451.3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5-053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5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7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岳国君先生、李北先生、王浩先生、张德国先生、何鸣元先生、陈敦先生和卓敏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该议案三位关联董事岳国君、王浩、张德国回避表决。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三位关联董事岳国君、王浩、张德国回避表决。
上述第1、2、3项议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5-054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5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在保障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人,参加表决的监事有:吴文婷女士、刘勇女士、段巧平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5-056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授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
因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和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借款发生的利息总额为关联交易金额,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即借款利息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因此,本次申请授信的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在北京成立,办公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9层,法定代表人为马王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民币12亿元授信,信用方式,期限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在授信额度内,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的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宽公司融资渠道。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2亿元授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符合公司利益和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授信额度内,公司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的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确保公司资金周转的需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是有利的;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函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4-057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2015年上半年,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月末存款最高余额为24,537万元,月末平均余额为17,289万元,6月末存款余额为24,537万元。贷款累计发生额贷入为39,000万元,归还为34,000万元,月末平均余额为53,333万元,6月末贷款余额为52,000万元。
2015年6月9日,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发放人民币2,000万元委托贷款,用于65%赖氨酸清洁生产示范改造项目、4,0000M3/综合废水处理和副产20万M3/日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一年,即从 2015 年6月 9日到2016年6月9日,合同期满后,如合同各方均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
本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一、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1]206号文件批准,于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7158)。2009年6月24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023H211000001);2014年5月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检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2012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银监复【2012】537号)批准中粮期货有限公司持有的3,256.40万元股权(出资比例3.26%)转让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
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6,223.60万元,美元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74%;
2.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
3.中粮明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5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6%;
4.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现任法人代表:马王军。
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该公司已按照《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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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制度》、《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该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该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该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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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营业终了,资金部调节账务平衡后向会计核算部交账。会计核算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为降低风险,该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在外汇存款管理方面,由外汇业务部进行专业管理,通过制定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外汇业务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制度,有效规避外汇资金方面的汇率风险和支付风险。
(5)在对外融资方面,该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该项业务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中程序执行较好。
2.信贷业务
(1)为规范授信业务,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该公司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对授信的种类、期限、条件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流程包括申请人申请授信;信贷员授信调查、材料初审;信贷部提出授信建议;审贷会出具书面授信审批决议,对审批通过的授信明确相关授信内容,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执行董事)审批;授信申请经审批后,将结果通知信贷部,由信贷部负责办理授信手续;授信发放后,对借款人运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并形成书面贷后检查记录或报告,据此进行贷款五级分类和客户信用评级调整,上报有关部门审核。
(2)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该公司分别制定了《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授信(贷款)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信贷业务的操作程序,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
(3)对贴现业务,该公司制定了《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和详细的业务操作规程,为业务执行提供了可依据的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执行,显著降低了贴现业务风险。
3.投资业务控制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该公司对持有的超出合理规模的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该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为保证证券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进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1)证券投资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
(2)该公司设置二级投资审批权,对外投资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须报请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3)投资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研究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部内全体人员参加,研究、交流投资信息,探讨、解决投资业务的有关问题,为公司投资决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4)目前该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仅限于企业债券、可转债、基金、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增发等收益较好而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5)为防止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中可能存在的的道德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规定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4.内部稽核控制
该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稽核部设立专职经理一名,负责该公司内部稽核业务。稽核部针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该公司核心结算系统搭建于2002年9月,主要为网上资金结算业务系统。
该公司使用的应用软件是由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开发的资金结算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内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公司总经理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系统用户使用国家保密局认证的硬件KEY进行登录系统操作业务,确保数据完整性、唯一性、保密性。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该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该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投资方面,该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54,682.18万元,存放同业款项732,501.45万元;2015年1-6月份,实现利息收入20,616.3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3,431.79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0,078.71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稳健。
(二)管理状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从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30%。本公司2015年6月末在财务公司存款24,537万元,贷款52,000万元,存款余额之和远低于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存款风险较小。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制订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综上,2015年上半年,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5-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