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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在世界经济回升乏力,国内经济处于结构调整转型的背景下,各地区经济增长均呈现平稳略降态势。面对经济新形势,公司将努力把握机遇、积极迎接挑战,持续关注行业动态,把握政策动向,紧跟市场趋势,强化产品创新能力和加快产业升级,合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基础建设,实现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所处行业紧紧围绕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全符合国家重点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主线方向。公司将引入互联网+营销,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通过传统产业与新兴行业的结合实现经营模式的创新。

      1、精细化工行业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气雾剂生产、销售的企业之一,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在品牌和技术具有领先的优势。多年来公司的气雾漆产品一直处于细分行业的领军地位。

      根据气雾剂专委会的预统计,2013年,我国气雾漆产品占气雾剂产品的比例约为10%,约为1.8亿罐。预计2017年我国气雾漆产量将超过3亿罐,气雾漆市场仍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通过自主开发和技术储备转化形成了产品专业化,品种多样化,公司重点研究:1)公司研究开发的新型环保建材——硅藻土壁材,由全天然材料合成,具有消除甲醛、净化空气、除臭等功能;2)公司研究的水性环保喷漆、生物基多元醇材料等低碳环保项目取得较大的进展。

      公司在气雾剂行业中长期处于领军地位,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市场优势,借助气雾剂产业增长潜力,给公司业绩增长做出贡献。并将通过技术工艺改进、主要设备改造和换代、产品结构优化、生产计划调整等多方面制定优化方案,提高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

      2、光伏发电行业

      中国经济经历了持续30多年快速增长,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国,在经济发展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导致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扭转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中国政府面临的紧迫任务。进一步扩大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规模,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中国长期坚持的能源战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要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2015年,国家能源局放开了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比例限制,并首次实行动态管理机制,预计光伏电站新增装机超过17.8GW,行业同比增速超70%,国内光伏电站建设再加速。同时随着融资口逐渐放开,融资成本下降将大幅提升项目盈利能力(融资成本降低1个百分点,项目IRR提高0.8个百分点),国内电站建设运营成为产业链景气度最高环节。

      2015年上半年,公司基于现有技术以及紧跟国家政策和行业趋势,积极进军光伏电站投资、建设、运营领域。公司按照光伏发电的国家政策、地方政策以及光照条件等,优选光伏电站项目,2015年以来,公司光伏电站项目接连落地,目前,公司建成已并网、在建及储备项目已超过1GW。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收购已建成光伏电站。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强度大、资金密集,有着金融产品的属性。公司在打造投融资实力方面,除通过银行一般授信外,积极开展项目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并购基金、发行企业债、定向增发、众筹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资本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财务杠杆,在确保资金来源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创新光伏电站的投融资模式,挖掘光伏电站的金融属性。报告期,公司计划定增20.6亿元用于电站的投资和建设;公司与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拟设立光伏新能源产业基金,通过投入劣后资金撬动90%的杠杆资金用于光伏电站投资、收购;同时,公司已与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光伏电站的融资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合作协议》,计划借助现代数字通信、互联网、移动通信及物联网技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将新能源电站与互联网有机融为一体,致力打造出一个全新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投资和融资生态系统,实现绿色低碳生态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3、生物降解材料行业

      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淀粉基、PLA、PBS等生物降解材料技术,原料主要为来源于大自然非粮淀粉、秸秆、纤维素和天然材料,制造的低碳生物分解材料系列产品,可替代当前普遍使用石动基聚烯烃(PP、PE、PVC)等塑料原料。公司自主开发的生物基材料,已获得QS、ISO9001、ISO14000、BPI降解及VINTCOOK biobaesd认证,通过SGS、美国FDA和欧盟EC的检测,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项目,产品可广泛应用在包装、餐饮、酒店、医疗、工艺装饰、农业地膜、家用电器等行业,市场遍及多个国家及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虹彩申请的《深圳市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和深圳发展改革委的批复,国家计划补助资金5200万元,深圳市政府计划补助资金1500万元。目前,公司正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实施,并做好项目节能、环保和资源利用工作,在推行低碳经济上将发挥重要作用。

      4、室内空气污染治理行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格瑞卫康是国内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国内室内空气治理知名品牌。目前,格瑞卫康自主研制的高性能空气净化机、新风系统、空气消毒机及智能调湿器等环保电器系列产品和室内空气污染防治整体解决方案,已涵盖家庭、车辆、办公室和大型楼宇的空气污染治理,获得了市场和用户的好评与认同。按照“开发一代、销售一代、发展一代”的经营思路,凭借技术和研发优势,今年已有多项新产品问世,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已与高等院校、院士团队等就基于新技术、新原理、新思路下新产品的研发达成共识,相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设成立湖州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攀枝花君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攀枝花君诚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肥西国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因此本报告期上述4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汤薇东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26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5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27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江先生主持,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投资的需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29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76,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6,292,774.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0,027,225.77元,并于2008年6月1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9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8]97号验资报告审验。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期初账户余额为116,632,316.48元,2015年1-6月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392,587.46 元,上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投资账户,转出前期流动资金账户转入500.00元,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15,890,490.00元,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121,133,913.9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大厦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四个专项账户。

      截止2015年06月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于2014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河北承德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50MW光伏发现项目”实施主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惠州中至正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安徽省庐江县白湖社区胜利圩区种养殖基地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安徽白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渔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主体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将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以下项目相关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别与“河北承德围场县中草药种植结合50MW光伏发电项目”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安徽省庐江县白湖社区胜利圩区种养殖基地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安徽白湖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渔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大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于2015年4月23日签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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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

      ①2008年6月3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027,255.77元,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

      ②2009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年10月16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 变更为“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③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12月9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至“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故“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0。其中最初投资时使用的募集资金6,748.24万元已于2013年5月28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④2013年8月13日,公司将原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虹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虹彩”)转让,其中最初投资“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时使用的募集资金3,560.40万元(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已变更),已于2013年10月1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⑤2014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11月24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 “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和“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变更至“光伏发电项目”, 并已于2015年7月以自有资金置换原有项目已投入的2,930.67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

      (一)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说明

      1、“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由于惠州大亚湾政府部门对精细化工园区进行的重新规划调整,使得大亚湾相关部门完善交地条件的施工期延长,致使其向原全资子公司惠州虹彩交地时间延迟,对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影响;另外,由于宏观经济变化公司销售未达到预增目标,生产产量未大幅增长,出于谨慎扩张、控制成本的考虑,公司放慢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201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缓到2015年6月。2012年11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2013年8月13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最初投资“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时使用的募集资金于2013年10月1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由于宏观经济变化,公司出于谨慎扩张、控制成本的考虑,“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3年11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变更为“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由于近几年宏观经济下行导致气雾漆、气雾用品等传统应用行业需求下滑,公司进行大规模扩产建设的成本较高且风险较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继续投资该项目将不利于公司的经济收益,同时2013年公司已对这一块产能进行了挖掘改造,改造后的产能可以满足公司生产需求。为了使募集资金项目能够更快、更好地产生经济效益,结合公司整体产业的布局,经公司慎重研究,“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拟以自有资金投入,不再以募集资金投入。

      2、“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公司所承接的房地产项目市场处于低迷状态,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所承揽的工程业务,由于开发商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缺少流动资金,影响了工程进度,造成没有完成预定的目标。公司收购的纳尔特保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了恢复和改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并有效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12年11月12日,公司出售所持纳尔特保温股权,其中最初投资“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时使用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该项目主要是考虑该项目具有绿色环保的特点,可以替代石油副产品资源的特点,能够支持农民增收,但因目前市场因素影响,现有的产能已满足目前的需求。为了使募集资金项目能够更快、更好地产生经济效益,结合公司整体产业的布局,经公司谨慎研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 “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不再以募集资金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2009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09年10月16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变更为“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故此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虹彩所在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生产基地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所在地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二街12号。

      2、2010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0年4月23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原全资子公司珠海虹彩所在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生产基地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彩虹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2地块。

      3、2010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和“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1地块。

      4、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12月9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 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新建年产 60,000 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精细化工区A1地块。

      5、2014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4年11月24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项目”及“新建年产60,000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变更为“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为: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御道口牧场、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白湖社区和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兆河渔场。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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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