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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A

      ■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B

      ■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E

      ■

      注:1、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华宝兴业现金宝E成立于2014年7月14日,其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的数据的计算起始日期为2014年7月14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05年3月31日至2015年6月30日)

      ■

      ■

      ■

      注: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至2005 年4月7日,本基金已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完成建仓。

      2、华宝兴业现金宝E成立于2014年7月14日,本报告中其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的数据的计算起始日期为2014年7月14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年3月7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 日),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基金、中证100 基金、上证180价值ETF、上证180价值ETF 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成熟市场动量优选基金、可转债基金、上证180成长ETF、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基金、华宝油气基金、华宝兴业医药生物基金、华宝兴业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华宝兴业资源优选基金、华宝添益基金、华宝兴业服务优选基金、华宝兴业创新优选基金、华宝兴业生态中国基金、华宝兴业量化对冲基金、华宝兴业高端制造基金、华宝兴业品质生活基金、华宝兴业稳健回报基金、华宝兴业事件驱动基金、华宝兴业国策导向基金、华宝兴业新价值基金、华宝兴业新机遇基金、华宝兴业医疗分级基金、华宝兴业中证1000分级基金和华宝兴业万物互联基金,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10,943,781,389.61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股、债市的系统性风险和申购赎回引起的基金资产规模变化,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在短期内出现过持有未到期融资占基金资产净值比超过20%的情况。发生此类情况后,该基金均在合理期限内得到了调整,没有给投资人带来额外风险或损失。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我司服务优选基金与事件驱动基金于6月11日对股票——尚荣医疗(002551)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市场成交量的5%。 发生反向交易的原因是由于该两只基金投资策略不同,且事件驱动基金处于建仓期进行买入,服务优选为实现收益卖出。两只基金操作行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同时符合我司内部公平交易和异常交易相关的制度,不涉及利益输送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上半年市场流动性整体较大,资金利率处于历史低位。报告期内,央行分别于3月1日、5月11日和6月28日三度降息。调整后,一年期存款利率累计由2.75%下调至2.0%。同时又于2月4日、4月20日、6月28日三度宣布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为市场注入流动性,也为地方债务置换的平稳过渡提供政策支持。从公布的经济数据来看,宏观经济略有改善,但动能偏弱,依然在底部徘徊,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接连调整表明政策托底的意愿较强。市场收益率水平普遍下行,其中短端自5月降息以来下行较快,长端则是先下后上,降幅略小。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债券和同业存款的整体仓位略有下降,逆回购比例有所提升,平均组合剩余期限处于较短位置,整体运行平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现金宝A:本基金报告期内净值收益率为1.982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95%,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现金宝B:本基金报告期内净值收益率为2.10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95%,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现金宝E:本基金报告期内净值收益率为2.103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95%,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度将有所改善,但目前来看动力较弱,因此经济将维持低位运行的判断不变。虽然美国加息预期以及国内CPI有所上行将对未来货币政策的方向产生一定影响,但从现有情况来看,考虑到地方债置换持续产生的供给压力,因此基于稳增长以及配合地方债的发行,央行都会给予货币政策支持,并且维持流动性处于相对宽松水平。7月初IPO暂停以来,大量资金将货币基金作为短期流动性管理工具,基金规模整体增加较快。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市场动向,谨防IPO重启后可能带来的流动性冲击,继续本着谨慎、稳健、安全的原则,兼顾组合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平衡配置各类资产,为投资者谋取稳定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旗下基金估值过程中,公司内部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职责分工如下:

      (一)、基金会计:根据《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对基金日常交易进行记账核算,并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二)、量化投资部: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根据估值委员会对停牌股票或异常交易股票估值调整的方法(比如: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在估值时兼顾考虑行业研究员提供的根据上市公司估值模型计算的结果所提出的建议或意见。

      (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四)、必要时基金经理就估值模型及估值方法的确定提出建议和意见,但由估值委员会做最终决策。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以红利再投资形式每日全额分配收益,每日分配的收益于分配次日按份额面值1.00元转入所有者权益。每月集中宣告收益分配并将当月收益结转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现金宝A级基金在本报告期累计分配收益5,574,442.34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5,581,786.39元,计入应付利润科目-7,344.05 元。现金宝B级基金在本报告期累计分配收益3,908,690.24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3,951,028.93元,计入应付利润科目-42,338.69元。现金宝E级基金在本报告期累计分配收益45,627,769.23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45,615,532.38元,计入应付利润科目12,236.85 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A级:5,574,442.34元;B级:3,908,690.24元;E级:45,627,769.23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5,699,818,542.8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391,554,942.72份,B类基金份额354,936,188.01份,E类基金份额4,953,327,412.1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至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小薏______ ______向辉______ ____张幸骏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3号《关于同意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313,988,355.5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5)第3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3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14,444,447.5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56,091.9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兴业”),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根据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的不同,分成A类、B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于2014年7月8日发布《关于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投资者于2014年7月14日前在华宝兴业直销中心保留的A类和B类基金份额已在该日自动转为E类基金份额,已在华宝兴业直销中心签约的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已转为E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当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500万份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并将其未结转份额结转成B类基金份额;当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并将其未结转份额结转成A类基金份额。基金的升降级不收取费用。现金宝A、B类基金份额只能通过代销机构申购;现金宝E类基金份额仅通过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直销中心(包括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公司淘宝店)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申购。现金宝A(代码:240006)类申购起点500元起,追加持有500元起,销售服务费年费率0.25%;现金宝B(代码:240007)类申购起点500万元起,追加持有500元起,销售服务费年费率0.01%;现金宝E(代码:000678)类申购起点0.01元起,追加持有0.01元起,销售服务费年费率0.01%。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最新公布的《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一年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华宝兴业,再由华宝兴业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约定的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分别为0.25%、0.01%和0.01%。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约定年费率 / 当年天数。

      2、华宝兴业现金宝E成立于2014年7月14日。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

      注: 1、华宝兴业现金宝E成立于2014年7月14日。

      2、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3、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适用的认(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A

      份额单位:份

      ■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B

      份额单位:份

      ■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E

      份额单位:份

      ■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它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5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25,399,687.3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310,926,672.84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2,112,803,489.10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均属于第一层次(2014年12月31日:同)。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于2015年3月31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 天。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7.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7.8.3

      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7.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总申购份额含份额级别调整、转换入份额和红利再投;总赎回份额含份额级别调整和转换出份额。

      2.华宝兴业现金宝E成立于2014年7月14日。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具备基金运作所需要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适当的地域分散化。 (2)选择程序:(a)服务评价;(b)拟定备选交易单元;(c)签约。

      2.本期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