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5-057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5年8月27日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主持,依法进行了如下议程:
1、《公司2015年上半年业务工作报告及2015年下半年业务工作计划》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2、《公司2015年上半年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3、《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4、《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此议案将提交最近一期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5-059《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6、《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641,323,885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共计4,280,000股的注册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变更为645,603,885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完成回购注销“因2014年的业绩未达标而未解锁首期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878,389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变更为641,725,496元人民币。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议案将提交最近一期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以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实施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以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章程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修改内容如下表:
■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议案将提交最近一期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5-058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上半年业务工作报告及2015年下半年业务工作计划》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2、《公司2015年上半年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3、《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①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③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4、《对公司2015年度上半年的运作和经营决策情况的监察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5、《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5-059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天成”或“公司”)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同意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以上审批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起一年。针对以上担保事项, 在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签署该担保相关业务文件。
上述担保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被担保对象南京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担保的内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华胜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信设备的销售;电子商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的除外)。
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231,327,592.83元,负债总额220,807,782.45元,资产负债率95.45%。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会、银监会[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
董事会对《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000万元,美金180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