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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围绕“立足市场、强化营销、市场服务与管理提升”的经营方针,坚持“新朋制造”向“新朋创造”的战略转型路线,充分利用现有管理、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企业资源,加强多方协同合作,充分挖掘资本市场投资潜力,逐步拓宽经营业务范围,改变单一的传统金属冲压制造业态,逐步建立多元化产业发展格局,增强企业综合实力。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挖掘市场潜力,加强成本管控,提升产品质量,着力抓好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10,301.67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18.08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1.27%。

      2015年3月2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参与投资上海汇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更名前:上海汇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创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占比9.68%。汇付创投已于2015年5月11日完成工商手续,并在上半年度实现两个项目投资:投资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2500万元,持股比1.24%,该公司主要实现证券行业账户体系的联网互通,并为证券客户综合理财提供基础便利,同时为行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基础支持和综合服务;投资上海易日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人民币100万元,持股比20%,该公司计划成为专注于以家居为入口,提供家装、家居、婚庆、旅游、教育等领域的生活金融服务商。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为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类别。随着公司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准确披露固定资产的类别、结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不同资产的折旧年限,公司从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类别:房屋装修及改造,折旧年限为10-20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宋琳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15-04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上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8日以书面、邮件、电话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严锡忠先生因在境外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国明先生代为出席,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328 股票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8月26日在上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317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145,3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99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138,360万元。截至2009年12月23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到达公司并入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2478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2、本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华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10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静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1014年7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为110,464.2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结余为37,921.30万元(含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的情况

      1、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均于2011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近年来,家电行业和通讯行业市场竞争激烈,相关金属零部件配套产品的需求量减少,尤其是家电行业产品,在新材料的替代的作用下,金属制品使用量正逐渐减少。由于受市场的影响,两个募投项目的整体产能利用率较低,影响了报告期内预期效益的实现。公司将通过管理提升、技术创新、深度市场拓展,发展同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充分挖掘现有设备、厂房利用率,促进该类业务向多领域产品转型和效益的实现。

      2、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已于201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整体建设标准提高和规模增加,推迟了项目实施进程,在增强公司整体经营实力的同时,延缓了经济效益的实现。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投资的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和“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均已经建设完成,累计结余募集资金合计14,642.96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

      项目实施出现结余的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和投资方式,尽量节约投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控制项目投资风险。

      等离子电视屏散热板及复印机架等冲压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功能型精密通信机柜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致力于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工艺技术创新,实现自动化和柔性化生产,优化生产布局,改善了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效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募投项目按照预定计划,有序进行项目建设。同时,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后期预测市场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下,结合内部管理提升和技术创新为立足点,控制并减少了两个项目的资金投入。

      汽车模具及冲压件生产线项目主要致力于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开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方式由公司变更为合资公司来实施。在该项目投资实施完成后,合资公司获得了较好的现金流回报,该项目的后续投资基本上由合资公司盈利产生的现金或外部融资来满足。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意在不超过前述最高授权金额的范围内,该4亿元人民币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37,795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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