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5-2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聪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周义盛先生、李国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长刘聪先生、董事张经仪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出席及授权董事11名,公司5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受让中百集团钟祥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5-22)。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5-22
关于受让中百集团钟祥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百集团钟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祥置业)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钟祥市金汉江纤维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汉江公司)持有其10%股权。公司拟以每股1.15元的价格,出资1702万元受让金汉江公司持有的钟祥置业10%的股权。受让完成后,钟祥置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汉江公司不再持有钟祥置业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股权受让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11票通过,0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中百集团钟祥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股权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名称:钟祥市金汉江纤维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钟祥市郢中镇横埂街117号
法定代表人:周家贵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洗衣粉、2- 甲基-5 硝基咪唑生产销售,建筑材料,五 金交电、油漆涂料、水暖器材、化工原料、日用百货、橡胶制品、预包装食品零售,普通货运,技术开发、咨询,本企业自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东情况:周家贵持有90.14%股权,罗富英持有9.86%股权。
(二)受让方名称: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8,102.15万元
企业类型: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刘聪
三、交易标的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中百集团钟祥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钟祥市郢中镇横埂街117号
法定代表人:朱传利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业房销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商业网点开发、销售。该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设立。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有90%股权,金汉江公司持有10%股权。
钟祥置业公司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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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15元的价格受让金汉江公司持有的钟祥置业10%的股权,受让总价款1702万元。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钟祥置业100%股权,金汉江公司不再持有钟祥置业的股权。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拓展钟祥市场,充分利用当地的各项资源优势,获取最大的政策支持,公司与金汉江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钟祥置业,并利用金汉江公司位于钟祥市郢中镇王府大道地块开发建设购物中心(以上投资事项分别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2年5月,随着钟祥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出资5772万元受让金汉江公司持有的钟祥置业39%的股权。至此,公司持有钟祥置业90%的股权,金汉江公司持有钟祥置业10%的股权。
2014年1月10日,钟祥购物中心项目已全部建成投入运营。本次受让金汉江公司持有的钟祥置业10%的股权,使钟祥置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资源整合、统筹规划。
六、备查文件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5-2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解除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23%)质押给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近日获悉,该股东已于 201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票为13,7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01%。
截止本公告日,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407,62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23%。本次解除部分股票质押后,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股份为28,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1%。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5-25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纯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王纯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王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纯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