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7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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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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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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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1-6月,我国GDP同比增长7.0%,与一季度持平,其中上半年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4%,对GDP增长率贡献显著。1-6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下降0.7%,7月份出口增速下滑,两方面数据结合表明外需和经济内生动力不足,未来中国经济数据呈现“L型”走势是大概率事件。
2015 年 8 月 11 日上午,人民银行调整了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并借此实现了汇率的一次性贬值,人民币汇率适度贬值对于促进经济稳定,缓解通货紧缩和减轻货币错配套利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出口疲软、美元走强以及资本外流等背景下,人民币一次性贬值可能会刺激资本外逃,导致境内实际利率水平的抬升,未来金融市场的波动可能会进一步加大。
2015年1-6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额为24409亿元,同比增长3.1%,自2014年以来首次出现同比正增长。本轮房价复苏至今,一线城市价格环比涨幅已经超越了 2012-2013 年,二三线价格环比涨幅较小。1-6月,国内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4.6%,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15.8%,施工面积同比增长4.3%,土地购置面积同比下降33.8%,开发商投资意愿偏低。
2015上半年杭州市区住房市场成交持续复苏,成交量超过新增供应量,去化压力有所缓解,而库存增长放缓之际往往也是房价止跌回稳之时。当前杭州楼市库存压力依然不容小觑,尤其是结构性分化的矛盾日益突出仍需警惕。预计下半年杭州楼市有望延续“量价平稳”的基本走势,优质改善型项目或成为后期成交生力军,商品房库存增速将逐步放缓,核心地段库存将趋于合理。
2015年上半年,抓销售、去存量依旧是公司经营工作的重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463.25万元,同比增加122.88%;实现营业利润-306.99万元,同比减少109.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70万元,同比减少118.81%。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3.77万方,完成年度计划的94%,新开工面积主要为江南新城(部分);实现商品房合同销售金额17.4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9.96%。无竣工交付项目。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参与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成功竞得杭政储出[2015]19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新增储备的规划可建建筑面积10.32万平方米。截止公告日,公司储备的规划可建建筑面积91.38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决定投资成立的杭州德康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称),目前该公司正处于开业前的准备阶段。
公司各地产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鼎悦府(杭州):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锦绣桃源(杭州):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符合计划,部分已开展砌体工程。
锦润公寓(杭州):目前处于综合验收阶段。
锦澜公寓(舟山):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符合计划,目前正处于屋面结构施工工程。
武林外滩(杭州):主体施工完工,处于外立面装饰工程阶段。
江南新城(黄山):新城广场地下室施工,目前正处于防水施工工程阶段。
星湖名郡(肇庆):西湖新筑二期,主体结构施工进度正常,部分已结顶。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公司与浙江元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到期,浙江元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将其持有的1%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表决权,广宇对广宇元上不再拥有控制权,故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期公司通过设立方式增加一家子公司,为浙江新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宇创投持有其100%股份,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王轶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5-047号公告)全文详见201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048号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049号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13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洁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5-047号公告)全文详见201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048号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049号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51号文核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824,17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5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99,999,996.25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1,999,999.9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87,999,996.33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账号为95140155000000733的人民币账户内787,999,996.33元;减除前期预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元及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406,075.58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4,593,920.7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4年10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6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首发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648,934,572.00元,除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48,934,572.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600,000,000.00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截止2009年12 月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完,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84,593,920.75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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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6月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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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分别在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子公司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鼎宇)和浙江广宇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新城)分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这四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舟山鼎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宇新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文晖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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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含定期存款100,000,000.00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1-6月未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2013年9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始至2014年11月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舟山?临城LKa-3-25b地块项目”已先期投入48,645,464.35元;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杭州?鼎悦府项目”已先期投入179,722,082.59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228,367,546.94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67号《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4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截至2014年11月26日,上述置换事项完成。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以及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5年6月公司已将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尚在建设期,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5年6月30日,除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00.00元,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15年1-6月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1-6月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6月
编制单位: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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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日期为项目预计交付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