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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3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9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纯债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纯债B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7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设立日期: 2011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1】840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888 6666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阮琪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局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处长兼杭州市财政局国债服务部主任,社会保障处处长,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未先生,董事,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原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筹建部负责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骆旭升先生,董事,技术经济及管理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武林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杭州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处副处长,原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吴梦根先生,董事,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现任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升华集团德清华源颜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朱颖女士,独立董事,高级会计师,复旦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库专家,上海市徐汇区金融办上市专家顾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等。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姚先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经济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院长,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

      朱洪超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

      2、职工监事

      杨铁军先生,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总监、法学硕士。执业律师,历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3、经营管理层

      刘未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王家俊先生,副总经理、市场营销部总监,中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东方证券遵义路营业部市场部经理,汇添富基金南方大区经理及券商渠道负责人、南方分公司总经理、全国渠道销售总监兼华东分公司总经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营销部总监。

      4、督察长

      黄惠女士,督察长,工商管理硕士、EMBA。历任张家界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代表处主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工会委员会主席。

      5、基金经理

      邵骏 固定收益部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

      厦门大学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发行承销经理、投资经理等职务,具备丰富的研究与投资经验。2013年8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就职于固定收益部,任部门副总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未先生,总经理;

      吴成勇先生,投资总监兼专户投资部总监;

      邵骏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

      金梓才,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3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28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阮琪

      电话:021-6888 6666

      传真:021-6888 8321

      联系人:刘未

      客户服务电话:4008 209 888

      公司网址:www.ctfund.com

      淘宝旗舰店:http://ctfund.taobao.com/

      网上交易网址:https://ec.ctfund.com

      2、销售机构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阮琪

      电话:021-6888 6666

      传真:021-6888 8321

      联系人:薛程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公司电话:(021)2228 8888

      公司传真:(021)2228 0000

      签章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业务联系人:蒋燕华

      四、基金名称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基金名称为“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基金名称为“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纯债A、纯债B 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一)基金份额配比

      纯债A、纯债B 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个月开放一次(纯债A第八次开放时,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纯债B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在纯债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纯债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纯债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纯债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因此,在纯债A 的单个开放日,如果纯债A 未发生赎回或者发生的净赎回份额极小,纯债A、纯债B 在该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出现大于7∶3 的情形;如纯债A 发生的净赎回份额较多,纯债A、纯债B 在该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7∶3 的情形。

      (二)纯债A 的运作

      1、约定收益率

      在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重新设定一次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公告。计算公式为:

      纯债A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2.5%

      其中,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纯债A的每个开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纯债A的首次年基准收益率,该收益率即为纯债A基金合同生效后最初3个月的年收益率,适用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到第1个开放日(含)的时间段;在纯债A的每个开放日(第八个开放日除外),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纯债A的年基准收益率,该收益率即为纯债A接下来3个月的年收益率,适用于该开放日(不含)到下个开放日(含)的时间段。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纯债A的本金安全或约定收益,在极端亏损的情况下,纯债A的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足额取得约定收益乃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2、开放日

      纯债A 的第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个月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第二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6个月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以此类推。例如: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1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个月、6个月、9个月的对应日分别为2014年2月11日、2014年5月11日、2014年8月11日,以此类推。假定2014年5月11日为非工作日,该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2014年5月12日,则第二次开放日为2014年5月12日。其他各个开放日的计算类同。

      3、规模限制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 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 倍纯债B 的份额余额。具体规模限制及其控制措施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4、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个月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与纯债A的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纯债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纯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纯债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具体折算方式见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折算”。

      (三)纯债B的运作

      1、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纯债B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申请,且不上市交易。

      纯债B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年后对应日止的期间。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本基金在扣除纯债A的本金及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纯债B享有,亏损以纯债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纯债B承担。

      (四)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T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为纯债A份额和纯债B份额的份额数之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五)纯债A和纯债B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在纯债A的开放日计算纯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分别计算纯债A和纯债B的基金份额净值。

      纯债A的估值日(T日)基金份额净值:

      ■

      其中:

      ■

      纯债A、纯债B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纯债A和纯债B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纯债A和纯债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纯债A和纯债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其中,纯债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纯债A的开放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纯债A的估值日(T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纯债A、纯债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纯债A和纯债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将按以下规则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一)折算基准日

      纯债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个月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与纯债A的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具体计算见基金合同第四部分中“纯债A的运作”的相关内容。但是,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时,纯债A不进行份额折算。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纯债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3个月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纯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纯债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纯债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纯债A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纯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纯债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纯债A的份额数×纯债A的折算比例

      纯债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纯债A的基金份额净值、纯债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基金已于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月17日)每满3个月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对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结果请查阅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分级运作期届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

      (一)基金存续形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纯债A 和纯债B 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并在自份额转换基准日起的30日内,开始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二)基金份额转换前纯债A 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 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纯债A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若不赎回,其持有的纯债A 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被默认为转入“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就接受纯债A 赎回申请的时间等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三)基金份额转换的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份额转换基准日为分级运作期届满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纯债A 和纯债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纯债A(或纯债B)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纯债A(或纯债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纯债A(或纯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纯债A(或纯债B)的份额数×纯债A(或纯债B)的转换比率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纯债A(或纯债B)的转换比率、纯债A(或纯债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本基金将在份额转换之日起不超过30日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份额转换的公告

      (1)分级运作期届满时,本基金将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前3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纯债A 和纯债B 进行份额转换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持不变。

      九、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持续稳定地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组合收益。

      十、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在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纯债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及开放日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纯债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在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换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在封闭期内,主要以久期匹配、精选个券、适度分散、买入持有等为基本投资策略,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辅以杠杆操作,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资产的投资为增强投资策略,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额收益。分级运作期结束后,将更加注重组合的流动性,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债券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结构,依然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券的策略,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基础上,优化组合的流动性。

      分级运作期内的投资策略如下:

      1、久期匹配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满足转换后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将采用适当的期限匹配策略,以降低利率波动对组合收益率的影响。

      2、精选个券

      本基金将利用公司内部信用评级分析系统,针对发债主体和具体债券项目的信用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跟踪。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管理水平和公司财务状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地位及竞争情况,并结合债券担保条款、抵押品估值、选择权条款及债券其他要素,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和债券的信用级别进行细致调研,并做出综合评价,着重挑选信用评级被低估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良好,信用评级有可能被上调的券种。

      3、分散投资策略

      适当分散行业选择和个券配置的集中度,以降低个券和行业的信用事件给组合带来的冲击。

      4、买入持有策略

      在精选个券的基础上,以买入持有策略为主,获取债券的持有期收益。

      5、杠杆策略

      在综合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融资成本后,在控制组合整体风险的基础上,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通过正回购融资操作来博取超额收益,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分级运作期结束后的投资策略如下:

      1、久期调整策略

      期满转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基金后,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未来的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除了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平移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趋势的预测,据此调整债券投资组合。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型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型策略。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在投资市场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信用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变化、流动性情况和市场规模等,相机调整不同市场的信用债券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信用利差水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和信用债券供求关系分析等,综合考虑流动性、绝对收益率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不同信用级别的信用债券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4、精选个券

      本基金将利用公司内部信用评级分析系统,针对发债主体和具体债券项目的信用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跟踪。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管理水平和公司财务状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地位及竞争情况,并结合债券担保条款、抵押品估值、选择权条款及债券其他要素,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和债券的信用级别进行细致调研,并做出综合评价,着重挑选信用评级被低估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良好,信用评级有可能被上调的券种。

      5、杠杆策略

      在综合考虑债券品种的票息收入和融资成本后,在控制组合整体风险的基础上,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通过正回购融资操作来博取超额收益,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十二、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指数反映了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三、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纯债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纯债B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十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五、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净值表现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月17日-2015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17日;

      (2)在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80%,但在本基金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的前后各10个工作日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纯债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7月17日;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B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月17日-2015年6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17日;

      (2)在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产:≥80%,但在本基金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的前后各10个工作日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券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纯债A份额的每个开放日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7月17日;截至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纯债A 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5%,纯债B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纯债A 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纯债A 资产净值的0.1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纯债A 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纯债A 前一日资产净值

      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后,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部分

      (1)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信息。

      2、“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1)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2)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3)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4、“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5、“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6、“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