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西藏珠峰 编号:临2015-39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2015年8月25日、26日、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15年8月25日、26日、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 2015年8月27日,公司发布了《西藏珠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及《西藏珠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公司已于201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公司办理完毕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登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现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经书面询证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建荣先生和黄瑛女士,确认目前为止,除西藏珠峰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