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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下游服装等行业需求乏力,缝制设备行业盈利能力不断减弱的现状,公司紧紧围绕“创新机制、优化结构、协同共进、提升能力”的工作方针,全面提升营销、研发、生产、人力资源和子公司管理能力,以适应市场的结构性变化和新的竞争环境。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工业缝纫机生产量138,318架,实现产品销售量为146,143架,库存量为121,471架。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026.8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550.0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一年度质量提升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严肃工艺纪律,在过程控制上下功夫,通过与行业先进企业主力产品进行对标,确定目标,寻找差距,持续改进,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为下一步拓展市场打下了坚实的质量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不断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公司新研发的产品工业自动缝纫机获得德国法兰克福国际纺织品及柔性材料缝制设备加工展览会“技术创新大奖”。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系统对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完成新一代主导机型的切换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营销系统着重加强体制创新、渠道建设、经销商管理、新品推广、客户培训等方面工作,在行业传统淡季与国内市场持续低迷的叠加影响之下,实现平稳销售。

      下半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工作方针,巩固营销体制改革成效,持续完善渠道布局,不断拓展销售规模,通过不断完善产品系列,增强市场竞争力。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产品销售量下降所致。

      2014年公司主营产品工业缝纫机生产量为341,724架;销售量为336,272架,工业缝纫机销量占行业105家缝制机械整机企业工业缝纫机销量的7.48%(数据来源中国缝制机械协会);2014年底库存量为129,296架。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产品销售量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销量下降致使仓储运输及业务经费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技术开发费及折旧费用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汇率变化引起汇兑损失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本期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本期较高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上期归还借款1500万元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项目较上年减少所致。

      公司目前开发支出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标准欧洲的研发支出。其开发的产品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研究的目的主要基于工业缝纫机行业激烈的价格竞争,公司缺少面向高端领域的新产品,通过对该领域创新型产品的开发,最终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标准欧洲的研发项目前期通过可行性研究、市场调研、分析论证等一系列活动,最终确定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2014年末计入开发支出的项目一共18项,项目进度分别达到15%--95%。2015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一项。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我国工业缝纫机的主要研发、生产及销售基地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品牌、研发能力、专业制造体系、人才及员工队伍等方面形成了诸多的核心竞争力(详见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之董事会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未持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拟向上海标准海菱缝制机械有限公司继续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委托中国银行西安大雁塔支行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标准海菱,用于标准海菱补充经营活动现金流。委托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利率为6%(按人民银行二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按季付息,到期还本。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方案。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业缝纫机市场持续疲软及行业竞争的影响,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中无形资产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补充完善。此次修订,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7家(其中包括二级子公司 6 家,三级子公司 1 家),详见半年度报告全文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9:00在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参会董事7人,部分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耿莉萍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修订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修订,是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订,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修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修订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14:00在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贺玲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修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修订是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相关监管要求,对无形资产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补充完善,本次会计政策修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修订。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修订,是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会计政策修订,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修订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修订概述

      (一)会计政策修订日期:

      2015年8月27日

      (二)会计政策修订原因:

      为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修订。

      (三)修订的具体内容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及特许权等。

      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支付的合并成本对价大于取得对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2. 无形资产的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从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开始到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研发支出)。

      (3)公司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A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B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C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将其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按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3.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认

      (1)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2)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内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不需支付大额成本,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3)合同或法律如未规定使用寿命,可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该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4)如无法按前述三条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将其确认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

      ■

      4. 无形资产的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3)摊销金额需扣除预计残值,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再扣除已计提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残值一般为零。

      5. 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判断如存在减值迹象,对其可收回金额(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孰高者确定)进行估计,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资产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6.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4)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修订只是对无形资产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补充完善,不会影响本公司现行的其他各项会计政策,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修订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修订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做相应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修订。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修订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修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修订是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相关监管要求,对无形资产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补充完善,本次会计政策修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修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02 公司简称:标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