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5-02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9:00在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曾德明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授权马洪董事代为表决。
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邱卫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经统计各位董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3.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31)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5-02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14:30在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通过专人和传真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4名。郑观民监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到会,授权陈慧监事代为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统计各位监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不会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2,653.77万元。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5-030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653.77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5]462号《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77,666股,发行价5.76元/股,共募集资金529,791,356.16元,扣除发行费用7,701,857.3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22,089,498.8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4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2-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4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53.77万元,全部用于“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饲养模式新增年出栏35万头生猪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2-143号),鉴证结论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653.77万元,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该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就该置换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653.77万元事项无异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不会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2,653.77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不会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2,653.77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2-143号)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5-03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2号)文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977,6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9,791,356.16元。扣除发行费用7,701,857.30元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2,089,498.8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15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15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额16,685.41万元(含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当前余额为36,293.7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3日、2015年4月29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的募集资金购买了16,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结构性存款,该结构性存款存放银行分别为长沙银行月湖支行5,000万元、长沙银行水风井支行6,000万元、长沙银行鑫泰支行5,000万元。上述结构性存款存放的银行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发生募集资金支出16,079.4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见附件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结构性存款,该议案自上述资金实际用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7月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截至2015年4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53.77万元。
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2,653.77万元。(详见《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报告编号:天健审〔2015〕2-143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6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