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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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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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增速下降影响,公司传统装饰业务量出现小幅下跌。不过公司正加快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优化企业的管理模式、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一方面在传统优势细分市场精耕细作,不断拓展经营的广度和深度,另外一方面通过并购战略积极主动拥抱互联网,从产业升级角度布局职业教育、装饰材料电商、家装电商等,力求在装饰行业多个环节的互联网化过程中寻求新的盈利点和增长点。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852.2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14%,实现营业利润17,125.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36.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4%,实现每股收益0.19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本期新设1家控股子公司:2015年3月9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中装新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自然人朱时均、姜涛、韩玖峰、刘年新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优装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0万元,自设立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年新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见2015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5-046号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2015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2015-047号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年新、韩玖峰、王全国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
解锁期内,激励对象申请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的解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业绩条件
(1)以2012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4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指标值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以2012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5%。(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指标值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3)在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4、个人业绩条件
根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解锁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经董事会审查,公司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的本次解锁对象均满足上述股权激励股票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授权证券事务部具体办理解锁的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27日在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安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见2015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5-046号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见2015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5-047号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19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解锁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1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00万股的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859,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296,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45,904,000.00元,并于2014年9月1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48020010号验资报告审验。
2、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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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2010年6月2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11014674576003(账号)、11014689629001(账号)、20000024921800000870612(账号)、20000028098000001561264(账号)、755901872710506(账号)五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与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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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余额中含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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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尚处于投资建设阶段,本报告期暂未实现收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