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72 公司简称:钢构工程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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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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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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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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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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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外部经营形势较2014年依然没有明显改善,大型钢结构市场竞争激烈,市场萎缩的局面没有改善;大型龙门吊车等成套机械设备因船舶行业投资建设的减少,订单不足;船舶配套产品总体形势好于其他主营业务,但受整个船舶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价格低、交货难的局面依然没变,且因船东订单原因,船配计划订单取消情况时有发生。报告期内,船用液罐业务量较为饱满,其他产品业务总量不足,且未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面对以上不利形势,公司报告期内,紧紧围绕年度“振奋精神,开拓市场,优化产业结构,降低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确保连续盈利”的任务目标,狠抓落实,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包括:
1、改革组织机构。根据公司业务板块的发展要求,通过精简职能设置、推进职能转变,形成相应生产实体。将市场经营、生产运行、成本控制等职能充实至生产实体。
2、开拓经营市场。
结合组织结构的改革,充分突出各生产实体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生产实体的市场主体作用,合理配置生产资源,提升生产实体经营市场开拓能力。同时,强化对各生产实体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各生产实体的积极性,实现责权利统一。
3、努力增产提效。通过提升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交付。特别是加强液罐项目管理,在提高效率、降本增效、汇率风险控制等方面狠下功夫。
4、加大应收账款催讨。面对公司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状况,全面梳理了应收账款项目清单,并逐一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对于不同性质的应收账款,公司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努力降低应收账款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同承接额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2%,实现销售收入4.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5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07.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564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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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船配产品销售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船配产品销售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计入管理费用的科研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贷款利息支出的增加和存款利息收入的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收到工程款的增加,外付费用的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归还子公司瑞宿股权转让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江南德瑞斯本期贷款利息支出增加.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立项的科研项目减少.
变动原因说明: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通过加强经营承接和成本管理,提高了产品毛利。公司利用自身地理位置的优势,加强和长兴岛几大造船企业的合作,增加了船舶配套产品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毛利。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58%,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5.86%,比上年同期增长4.89个百分点.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亿元,较2014年年报中公司提出超12亿元的目标有较大差距,仅占比36.75%,未能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报告期内的内外部经营形势公司已在本节“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进行了分析,为了达到全年目标,公司在下半年的任务艰巨,压力巨大。公司将继续以提质增效、强化执行为核心,对外加强经营,拓展市场;对内完善运行监控,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盈利能力。
(4) 其他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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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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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大型船用液罐的制造加工、钢结构制作与机械加工的综合能力方面(详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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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钢构工程 编号:临2015-034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 ,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为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南德瑞斯(南通)船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贷款人为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5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17日。
对议案2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