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自 2015年 1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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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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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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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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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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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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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3、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福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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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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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比较基准=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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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比较基准=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于2014年8 月27日成立。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司办公场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由华福证券与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筹建。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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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经济继续呈疲软态势,通胀水平处于低位;为引导利率下行刺激经济增长,央行三次降息降准,并下调公开市场操作的7天逆回购利率至6月末的2.70%。但受春节因素、新股IPO扩容和股市火爆等因素影响,资金紧张局势从年前一直持续到三月份IPO之后,三月下旬资金才开始宽松。四月份开始,资金持续宽松,资金价格大幅走低;受资金价格走低影响,短端债券收益率大幅下滑,一年期国债收益率从3月31日的3.22%一路下滑至6月15日的1.64%。但地方债务置换、二季度债券供给压力给长端债券造成压力,10年期国债收益率大幅波动,震幅超过30BP。
具体操作上,组合在一季度仍保持较低的债券配置比例,较高的同存和逆回购配置比例,较短的组合久期,以及较高的流动性;二季度组合增配高评级信用债,提高债券配置比例,降低同存配置比例,同时延长组合久期,在收益率下行期间,获得较好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华福货币市场基金A
投资回报:2.1828% 比较基准:0.1734%
华福货币市场基金B
投资回报:2.2782% 比较基准:0.173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预计经济仍将面临较大压力,宏观经济刺激政策有望从货币政策转向财政政策,经济回暖预期将增强。地方债发行和经济回暖预期可能增加债市不确定性;但经过此轮A股单边暴跌的风险教育后,预计投资者风险偏好将有所下降,大类资产配置可能从权益品种向固定收益品种转换;同时,IPO暂停后,银行理财对债券的配置需求也将上升。整体来看,预计下半年债市仍将有波段性行情,但应重点关注股市回暖对债市的挤出效应风险。
我们将在保持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变化,以高评级高流动性债为主要配置对象,控制久期,提高杠杆率,通过波段性操作,提高组合收益率,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及股市对债市影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约定。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有关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用“每日分配、按日支付”的方式,即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支付。
本报告期华福货币A 级基金应分配收益1,705,041.71元,实际分配收益1,705,041.71元;华福货币B 级基金应分配收益114,256,608.14元,实际分配收益114,256,608.14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福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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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6 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3,906,681,094.94份。
其中华福货币A 级的基金份额为48,511,023.64份,华福货币B 级的基金份额为3,858,170,071.3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福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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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福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 至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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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为PDF文件中的章节数或者页数。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3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力______ ______刘建新______ ____龚镇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331号《关于核准华福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4 年8月27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214,384,385.9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华福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中期票据、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
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声明: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等。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等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再投资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交易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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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因素。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支付。
(4)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5)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一致。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偏离金额=影子定价-摊余成本;
2、偏离度=偏离金额/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 人民币元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
6.4.7.6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6.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6.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
6.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级别调整和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份额级别调整和转换出份额。
6.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6.4.7.13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3.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6.4.7.13.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6.4.7.1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交易。
6.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交易。
6.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交易。
6.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交易。
6.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交易。
6.4.7.15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权证投资交易。
6.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其他投资交易。
6.4.7.16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利收益。
6.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4.7.18 其他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收入。
6.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6.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6.4.7.21 分部报告
-
6.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 或有事项
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6.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无须做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本报告期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且本基金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0.1.1 股票交易
注:无。
债券交易
注:无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10.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佣金。
6.4.10.2 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华福货币A 级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该级基金资产净值0.27%的年费率计提;华福货币B 级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该级基金资产净值0.17%的年费率计提;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人报酬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X R / 当年天数;R 为该级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费率。
6.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6.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华福货币A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级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华福货币B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级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X R / 当年天数;R 为该级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6.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
注: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包含期间红利再投份额。
6.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华福货币B
份额单位:份
■
6.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6.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6.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交易事项。
6.4.11 利润分配情况
6.4.11.1 利润分配情况——货币市场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福货币A
■
华福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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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2 期末( 2015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临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证券。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00元。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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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投资于各类货币市场工具,属于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债券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力求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为了有效控制基金运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设立督察长制度,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察稽核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工作。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纪律。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6.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6.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
短期信用评级由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并由债券发行人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国内有关媒体上公告。以上按短期信用评级的债券投资中不包含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央行票据等。
6.4.13.2.2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6.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6.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6.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6.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通过“影子定价”对本基金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监控,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6.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6.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在“影子定价”机制有效的前提下,若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市场利率上升或下降25个BP,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6.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6.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6.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是本基金所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且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因此无重大其他价格风险。
6.4.13.4.4 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
6.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每日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 天,如有超过应当在10 个交易日内调整。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实际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2007年7月1日前按直线法,2007年7月1日起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7.8.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情况。
■
7.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本基金偏离度绝对值均未超过0.5%。
10.9 其他重大事件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福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华福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华福货币市场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12.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
网站:http://www.hffunds.cn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009-6326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9日
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