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5-060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上半年,公司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内市场变化,面对市场风险和行业竞争的双重挑战,不断提升适应和满足市场快速变化及需求的能力,以风险防控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推动公司城市管道燃气和零售商业两大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创新思维,以能源行业改革的发展机遇为契机,持续关注产业上、下游资源的投资并购机会,以期架构公司在能源产业中的分层式布局,拓展延伸业务链条,以促进公司燃气产业升级,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840,912.53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0,429.47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5.7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占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5-05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5-059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事项,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