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5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电话会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凌克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十四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四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1-6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6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电话会议)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共五人,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对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2015年1-6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深圳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监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5年上半年,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对董事会自我评估报告没有异议。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