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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面临经济增速放缓、自贸区扩围、政策趋同等诸多新挑战,公司围绕“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集中优势,内外联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工作主线,巩固自身优势,加强内外联动,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品牌特色,以适应新常态,把握新趋势,抓住新机遇,实现新跨越。

      1、董事会日常工作

      2015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11次,分别为6次董事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公司共对外披露了29份临时公告、2份定期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主要经营工作

      (1)利润完成情况

      公司1-6月完成净利润3.12亿,同比增加135.73%。主要为房产转让出售和商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另外,上半年物业租赁板块、服务板块的收入均有稳定增长。

      (2)收入分析

      公司上半年的主要收入情况如下:(1)实现物业租赁收入5.78亿,同比增加6.50 %;(2)实现房产转让出售收入(不含预收款)6.41亿元,同比增加439.75%;(3)物流贸易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含商品销售收入、进出口代理收入、物流业务收入)19亿元,同比增加31.94%;(4)实现物业管理及服务性收入2.4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3)费用分析

      公司上半年的三费情况如下:(1)销售费用0.98亿元,同比增加3.9%;(2)管理费用1.73亿元,同比增加9.6%;(3)财务费用1.2亿元,同比增加0.4%。

      上半年,公司主要通过境内人民币银行贷款、境外人民币直接贷款和贸易融资(主要为DF 业务借款)等方式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截止本报告期末(6月30日),公司融资余额为140.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117.90亿元,贸易融资(主要为DF业务借款)贷款余额为22.75亿元,境外人民币直接贷款余额14.5亿元。2015年1-6月,公司房地产业务融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1.54亿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9.04亿元,公司系统内部担保余额为65.7亿元。

      (4)上半年重点工作

      园区开发板块:随着自贸区内各在建工程的逐步完工,园区物业的租赁收入稳步增长。公司加大了存量物业的改造力度,积极引进自贸区扩大开放的服务产业;以2号门、5号门中央商务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区内商务配套布点,提供便捷的交通和餐饮、购物等服务。着手准备国际机床产业园二期开工事宜,并展开相关楼宇的招商工作,与相关高校,机床中心平台企业、境外高端制造培训机构等共同探讨外资培训机构的合作模式。

      物流贸易板块:在确保原有进出口贸易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重点培育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截至上半年,外高桥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已开业门店19家,签约31家,建成了位于南汇五角世贸商城的配送中心,自贸区店设立旗舰店的改造工作正在推进中。5月份,智利国家馆、墨西哥龙舌兰之家正式开业,加上前期的澳大利亚、俄罗斯、意大利馆,已开张的国家馆达到5家;马来西亚馆新签约落户,台湾、巴西、韩国、日本等国家馆项目在谈。

      商业地产板块:森兰·外高桥项目作为浦东新区产城融合的示范载体以及自贸区重要的城市功能配套,已进入全面攻坚阶段。一是森兰核心商业商务区已全面开工建设,市政工程同步跟进。目前,森兰商都二期商业街、D3-2等5A写字楼、哈罗国际学校、森兰国际艺术岛均已开工建设。本公司与申能集团联手打造的能源中心项目上半年全面开工,项目将外高桥电厂的蒸汽引入森兰商业商务区,综合利用冰蓄冷、热交换等方式,将蒸汽转化为能源,实现森兰商业商务区75万平方米建筑的环保供冷与供热。二是国际社区住宅逐步入市,销售供不应求。森兰名佳住宅项目已销售清盘,正加速推进森兰国际社区A5-1地块(森兰明轩)及A12-1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其中,森兰A5-1项目“森兰名轩”有11幢11层的高层住宅楼,上半年已实现结构封顶,6月下旬开盘销售,一期开盘当日成交率95%、销售签约金额达到约14.5亿元。

      同时,公司以理顺关系、理顺资产,回归企业、回归市场,激发合力、激发活力为总体原则,加快制定落实新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较上期相比,1、本期房产转让销售业务增长;2、进出口贸易业务中,进口商品直销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3.2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变动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原因基本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进出口贸易和代理业务量上升,金额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折旧、开办费等费用支出较上期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森兰经营持续投入以及税费支出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闲置募集资金管理金额较上期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无增发资金流入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无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根据公司201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3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决议,经2013年10月21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3]319号)原则同意,并经2014年2月26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92 号文的核准。

      公司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124,568,18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740,499,982.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3,532,568.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96,967,413.8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135,349,124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4月27日,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4,568,181股。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见“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4)其他

      无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开发区域产业基础扎实。

      公司在上海外高桥的开发总规模约20平方公里,目前持有建成物业约327万平方米,在建物业185万平方米,另还有比较充足的土地储备保障。在公司的开发和经营下,外高桥保税区(含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已积蓄了以现代物流、国际贸易、先进制造为支柱产业的、实力雄厚的企业客户群落。此外,外高桥集聚了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科技研发和检测维修服务类跨国企业,形成了制造提升、贸易拉动、服务带动和离岸服务的科技创新生态群落。上述数量庞大且国际关联度高的客户群体是公司转型发展的宝贵资源,为公司拓展新型业务及转型创造了条件。

      2、服务和品牌优势明显。

      经过20余年、约20平方公里的外高桥区域(含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森兰等)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和专业团队,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开发流程和开发标准,服务质量早已在业界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

      同时,公司抢占了自贸区的先发优势,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开发商、运营商和服务商”的定位更是提升了园区的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突出的服务和品牌优势为公司实施品牌输出、管理经验输出以及模式输出奠定重要基础。

      3、综合性服务功能突出。

      公司旗下的物流贸易板块不断深化拓展服务功能,除进出口代理业务外,还积极开拓口岸物流业务,积极探索条件成熟的专业贸易平台向商业平台升格转型,目前已经和正在建立的平台有:汽车与工程机械平台、医疗器械平台、机床平台、红酒、化妆品、钟表以及高端消费品平台等专业贸易平台,同时公司还重点发展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目前,公司已经在物流贸易方面创出品牌,贸易年营业收入超30亿元,进出口代理贸易额超50亿美元,行业排名浦东新区前列。

      物流贸易服务领域取得的成绩为公司转型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创新的思路,有利于公司朝着综合服务商的目标发展。

      4、区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外高桥的基础设施不断得到完善。目前,连接外高桥与上海浦西的隧道有5条(未包括军工路隧道):已开通的翔殷路隧道、外环隧道,即将开通的长江路-港城路隧道,正在建设的周家嘴路-东靖路隧道,已规划但尚未开始建设的嫩江路-洲海路隧道;轨道交通有已开通的6号线和12号线、在建的10号线。上述5条隧道、3条轨道交通将大大改善外高桥与周边区域的连接度,提升外高桥区位优势,增强了外高桥区域对上海市、长三角地区以及长江流域的辐射作用。

      同时,作为外高桥保税区的配套区域,森兰商业商务区、国际社区的城市配套功能也日益完善。

      5、自贸区制度优势显现。

      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外高桥制度优势凸显,在众多综合保税区中脱颖而出,赢得了很大的经济利益和品牌效应,对企业的吸引力持续增强。同时,公司有条件利用上海自贸区的“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公司自身的转型发展。比如,利用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政策,拓展资金来源,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可探讨借助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外资企业合力发展具有广阔前景的新业务等。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期末长期股权投资:426,053,472.76元

      期初长期股权投资:414,623,217.25元

      本期变动:11,430,255.51元

      本期变动幅度:2.76%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截至期末,公司持有的太平洋股票数量为164589股(为质押给第三方的冻结股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注:1、上述借款方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委托借款在合并报表时,作为内部关联交易已予以抵销。

      2、以上委托贷款均未逾期、未展期、未涉诉。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临2015-04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4)其他

      无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注:外联发公司已全资收购三联发公司,外联发公司报表数据为合并三联发公司后的报表数据。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上表项目均采取滚动开发模式。(1)“项目金额”为纳入公司董事会实施计划的前期土地开发和建设投资总预算。(2)“本年度投入资金金额”:指本报告期内项目的现金投资支出总额;(3)累计计入“存货、开发成本”金额:指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累计的现金投资支出总额;(4)本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金额:指本报告期内项目从“开发成本”科目中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科目中的金额;(5)本期转入“开发产品”金额:指本报告期内项目从“开发成本”科目转入“开发产品”科目中的金额。(6)森兰项目部分土地和房产产品已在以前年度确认了销售收益,未体现在本表中。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与期初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上海西西艾尔启东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变更原因为:该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上海西西艾尔气雾推进剂制造与罐装有限公司本年投资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的经营范围:合法取得地块内的房地产经营开发,保税区内的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外商投资项目的咨询代理、国际经贸咨询、承办海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舒榕斌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5-043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1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24,568,1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0,499,982.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40,500,000.00元后,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32,568.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96,967,413.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857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37,830,641.28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37,830,641.28元(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41,596,969.79元),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元,合计人民币1,337,830,641.28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87,556,445.84元,与本报告二、(三)所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87,929,295.28元相比,差额为372,849.44元。差额构成系:(1)公司通过其他一般账户支付非公开发行信息披露费100,000.00元和印花税1,350,000.00元;(2)“外高桥物流园区二期5-2地块1#仓库”项目本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工程费用117,500.00,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已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因此公司计划于2015年7月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该笔资金;(3)因银行划扣募集资金委托借款利息的原因,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账号为98040155200001380)被银行划扣利息费用959,650.56元。新发展公司已于2015年7月13日将该笔委托借款利息归还至98040155200001380募集资金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管理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3年10月24日经本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15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1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和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2、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3、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合计为387929295.28元。

      注1:以上四个账户均为理财产品收益余额账户。

      注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账户号:98040167330001347为银行内部账户,主要用途为活期存款区分,享受通知存款利率,与98040155200001380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直接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34,159.70万元置换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通过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4年5月20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4]9508)。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临 2014-026)。

      本次置换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5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00 万元(含 120,000 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4年5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4-027)。

      截至2015年5月28日,公司已按承诺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199,780,0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在公司将2014年度暂借的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28日前(含5月28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再次借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2,000.00万元(含10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5-016)。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89,398,194.44元,系归还公司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14年5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含5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生效后的一年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详见公司于 2014年5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14-028)。

      截至2015年5月28日,公司已将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在公司将2014年度暂借的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28日前(含2015年5月28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3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15年5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详见公司于 2014年4月29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17)。

      1、截至2015年6月30日已到期的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经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约为11,738,144.27元,其中2014年度取得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约为7,418,312.78元,2015年1-6月取得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约为4,319,831.49元。在2015年1-6月期间已到期的投资产品情况如下表:

      ■

      2、截至2015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期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总额为300,000,000.0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015年1月-6月),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5-041号临时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附件1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1:考虑到本项目对应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备注2:本项目已经按照《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披露的“收益实现方式”成功实施项目出售。

      备注3:本表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故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外,本表内的其余列示栏目内容(包括“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等)未体现2015年8月1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内容;相关项目变更及可行性变更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8月14日披露的《临2015-041》号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5-044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外高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3)《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 2015-045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 8 月28日

      公司代码:600648、900912 公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