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99 公司简称:林海股份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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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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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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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49.41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78.20万元、净利润145.24万元,同比营业收入上升4.23%、营业利润上升0.09%、净利润下降3.79%。其中摩托车及特种车产品主营业务收入12946.48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1675.35万元,毛利率9.82%;动力及园林机械产品主营业务收入3580.5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612.21万元,毛利率27.0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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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开拓新市场增加新网点。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折旧、产品认证等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利息收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银行承兑结算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有所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无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开始停牌,于2015年4月2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开始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 于2015年5月28日、6月27日、7月2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与中介机构一起对潜在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与潜在交易对方进行洽谈和沟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虽然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洽谈并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但由于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由于涉及资产较多、程序较复杂,重组预案仍需与交易对方进行深入谈判和协商后进一步细化、修改和完善,同时,完善后的重组预案需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国资监管部门上报履行审批程序。因此公司申请股票自2015年7月29日到2015年9月29日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截止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贯彻落实“解放思想、创新实干”的精神,做好营销模式创新工作,努力开创网络营销创新,严格对销售人员的综合考核,积极舞好销售龙头;对重点产品、重点客户实施产品档案管理;做好基础质量统计,把质量指标和经济指标分配到各部门、车间进行月度考核,充分发挥职工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大降本力度,开展价值工程分析,通过设计降本、洽谈、AB角竞争等多种手段大幅度降低采购成本;通过内部多方面、多渠道、多角度寻找可变费用的控制点,从各项费用上分解落实控制目标及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内部考核制度,提高全员工作积极性,降低内部消耗。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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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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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对外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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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
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与上年相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
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群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