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市场
  • 3:公司
  • 4:互动
  • 5:研究·宏观
  • 6:专栏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253:信息披露
  • 254:信息披露
  • 255:信息披露
  • 256:信息披露
  • 257:信息披露
  • 258:信息披露
  • 259:信息披露
  • 260:信息披露
  • 261:信息披露
  • 262:信息披露
  • 263:信息披露
  • 264:信息披露
  • 265:信息披露
  • 266:信息披露
  • 267:信息披露
  • 268:信息披露
  • 269:信息披露
  • 270:信息披露
  • 271:信息披露
  • 272:信息披露
  • 273:信息披露
  • 274:信息披露
  • 275:信息披露
  • 276:信息披露
  • 277:信息披露
  • 278:信息披露
  • 279:信息披露
  • 280:信息披露
  • 281:信息披露
  • 282:信息披露
  • 283:信息披露
  • 284:信息披露
  • 285:信息披露
  • 286:信息披露
  • 287:信息披露
  • 288:信息披露
  • 289:信息披露
  • 290:信息披露
  • 291:信息披露
  • 292:信息披露
  • 293:信息披露
  • 294:信息披露
  • 295:信息披露
  • 296:信息披露
  • 297:信息披露
  • 298:信息披露
  • 299:信息披露
  • 300:信息披露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增持股票的公告
  •  
    2015年8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9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97版:信息披露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增持股票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2.2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2015年6月30日普通股股东总数:1,617,751(其中包括1,413,372名A股股东及204,379名H股股东)

      2015年6月30日,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本行A股股份1,810,024,500股。受让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行A股股份190,271,558,107股,约占本行普通股总股本的64.63%。

      H股股东持有情况根据H股股份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持股份。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票的机构,其中包括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本行未知上述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3 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不适用

      2.4 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2015年6月30日优先股股东总数:48(其中包括47名境内优先股股东及1名境外优先股股东)

      2015年6月30日,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截至2015年6月30日,在清算系统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投资者持有399,400,000股境外优先股,占境外优先股总数的100%。

      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维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上半年,集团实现净利润949.8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7.4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9%和1.14%。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1.20%,净资产收益率(ROE)16.31%。

      集团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利息净收入与净息差

      上半年,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633.91亿元,同比增加67.16亿元,增长4.29%。集团主要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平均余额是根据集团管理账目计算的每日平均余额,未经审阅。)、平均利率以及利息收支受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规模变化因素对利息收支的影响是根据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余额的变化计算的,利率变化因素对利息收支的影响是根据报告期内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利率的变化计算的,因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影响归结为利率因素变动。)变动而引起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注:

      1 投资包括可供出售债券、持有至到期债券、应收款项类债券投资、交易性债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信托投资及资产管理计划。

      2 同业存拆入及对央行负债包括同业存拆入、对央行负债以及其他款项。

      中国内地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客户存款的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注:其他存款包含结构性存款。

      上半年,集团净息差为2.18%,比上年同期下降9个基点。影响集团净息差的主要因素包括:

      第一,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继2014年11月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将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至基准利率的1.2倍之后,2015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三次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分两次将浮动区间上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1.5倍。与2014年上半年相比,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下调幅度大于存款,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未进行调整,本行中国内地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有所提高,同时,人民币市场利率有所降低。上半年,人民币三个月SHIBOR平均值为4.27%,比上年同期下降1.09个百分点。

      第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上半年,本行适用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从上年末的20%下调至18.5%。

      第三,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本行积极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进一步加强资本约束在经营管理中的引领作用,调整优化存量,高效配置增量,资产负债结构持续改善。上半年,集团投资的平均收益率同比上升5个基点,且平均余额在生息资产总额中的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1.69个百分点。集团成本较低的客户存款平均余额在付息负债中的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0.14个百分点。在中国内地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39.29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第四,随着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弹性增强、汇率预期分化,境内美元市场流动性好于上年同期,市场利率同比下降。外币贷款平均余额同比下降。

      非利息收入

      上半年,集团实现非利息收入761.70亿元,同比减少20.79亿元,降幅2.66%。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31.8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00.44亿元,同比减少20.87亿元,降幅4.00%,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20.89%。主要是本行中国内地机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主动减免客户服务收费。同时,受进出口减缓等因素影响,咨询顾问、结算与清算等手续费收入同比减少。

      其他非利息收入

      集团实现其他非利息收入261.26亿元,同比增加0.08亿元,增幅0.03%。

      营业支出

      上半年,集团营业支出1,155.74亿元,同比增加20.79亿元,增幅1.83%。

      业务及管理费

      集团业务及管理费595.33亿元,同比减少4.77亿元,降幅0.79%。集团成本收入比为24.85%,同比下降0.69个百分点。本行厉行节约、勤俭办行,进一步优化费用配置机制,积极推进业务转型、电子渠道拓展等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业务一线、海外机构资源倾斜,投入产出效率持续提升。

      资产减值损失

      集团资产减值损失285.76亿元,同比增加7.94亿元,增长2.86%。其中,集团贷款减值损失275.13亿元,同比增加0.11亿元,增长0.04%。信贷成本为0.63%。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贷款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审慎稳健的拨备政策,不断增强整体风险抵御能力。密切跟进经济金融形势和监管要求变化,及时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强化信贷资产质量管理,信贷资产质量保持相对稳定。

      3.2资产负债项目分析

      6月末,集团资产总计162,985.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472.11亿元,增长6.87%。集团负债合计150,314.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634.90亿元,增长6.85%。

      集团财务状况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注:

      1 投资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其他借入资金包括应付债券、长期借款。

      客户贷款

      本行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持续优化信贷结构,贷款规模保持平稳增长。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和“用好增量”,稳步推进信贷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国家重点投资领域,为产能跨境转移、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信贷支持,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总量,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和严重产能过剩行业贷款投放。6月末,集团客户贷款总额88,971.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38.79亿元,增长4.88%。其中,人民币贷款总额67,039.5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649.02亿元,增长5.76%。外币贷款总额折合3,587.41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83.21亿美元,增长2.37%。

      本行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加强重点领域风险识别和管控,资产质量保持相对稳定。6月末,集团贷款减值准备余额1,967.9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2.63亿元。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157.37%。重组贷款总额为47.5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5.90亿元。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与管理信贷资产质量。6月末,集团不良贷款总额1,250.5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5.59亿元,不良贷款率1.41%,比上年末上升0.23个百分点。

      贷款五级分类状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集团贷款五级分类迁徙率

      单位:%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若有客观证据证明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且减少金额可以可靠计量,本行确认该客户贷款已减值,并计提减值准备。6月末,集团已识别减值贷款总额1,242.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4.87亿元,减值贷款率1.40%,比上年末上升0.22个百分点。

      本行持续加强贷款客户的集中风险控制,符合借款人集中度的监管要求。

      ■

      注:

      1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

      2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

      下表列示6月末本行十大单一借款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投资

      本行密切跟踪金融市场动态,主动调整债券投资结构。加大中国内地人民币债券投资力度,利用创新工具丰富投资组合管理手段。集团证券投资组合整体收益水平稳步提高。

      6月末,集团投资总额32,883.8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780.07亿元,增长21.33%。其中,人民币投资总额25,574.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84.46亿元,增长20.12%。外币投资总额折合1,195.64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245.47亿美元,增长25.83%。

      集团投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按货币划分的投资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集团持有规模最大的十支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客户存款

      本行积极拓展供应链、产业链上下游客户,积极拓展行政事业单位存款,继续推动代发薪、代收付等基础业务发展,不断扩大客户基础,客户存款稳步增长。6月末,集团客户存款总额115,365.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513.24亿元,增长5.98%。其中,人民币客户存款总额90,194.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351.52亿元,增长5.07%。外币客户存款总额折合4,117.15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356.91亿美元,增长9.49%。

      所有者权益

      6月末,集团所有者权益合计12,671.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37.21亿元,增长7.07%。主要影响因素有:(1) 上半年,集团实现净利润949.8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7.46亿元。(2) 本行在境内市场成功发行280亿元优先股。(3) 本行部分可转债被转换为A股普通股。(4) 2015年6月17日,本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派发的2014年度普通股股息总额559.34亿元转出所有者权益。

      现金流量分析

      6月末,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551.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70.15亿元。

      上半年,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6,673.95亿元,净流入额同比增加2,244.28亿元。主要原因包括:客户存款和贷款增加额同比减少,以及存放中央银行由上年同期的净增加变化为2015年上半年的净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4,846.61亿元,净流出额同比增加4,644.84亿元。主要是购买证券投资净流出现金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315.74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159.70亿元。主要原因包括:2014年上半年,本行向股东派发股利,而2015年上半年未派发股利,相关股利于2015年7月3日派发。

      3.3分部报告

      地区分部报告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业务分部

      集团主要业务分部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3.4 资本管理

      本行优化资本配置方式,完善资本预算考核机制,引导全行提升资本约束意识,持续推进表内外资产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轻资本型业务,降低高资本消耗型资产占比,合理控制表外风险资产增长,节约资本占用。

      本行积极稳妥地推进外部融资工作,在境内市场发行280亿元优先股,并根据发行条款行使A股可转债提前赎回权,有效促进可转债转股。上述工作有助于本行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为本行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行将进一步提升资本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本对业务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实现资本、风险和收益的有效平衡。

      资本充足率情况

      6月末,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列示如下: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杠杆率情况表

      2015年4月1日,《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正式实施。本行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计量的杠杆率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

      第四节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无重大变化。

      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不适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2015年8月28日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2015年中期报告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二、境外优先股和第一期境内优先股的股息分配方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批准本行于2015年10月23日按照发行条款以美元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股息率6.75%,派息规模折合人民币约29.84亿元。

      批准本行于2015年11月23日按照发行条款以人民币支付第一期境内优先股股息,股息率6.00%,派息规模为人民币19.2亿元。

      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境内优先股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四、关于出售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批准本行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中群发展有限公司和中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15%和5%的股权,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9]第54号)的有关规定,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在适当或必要时,本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作进一步公告。

      五、关于提名朱鹤新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朱鹤新先生出生于1968年,自2015年6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15年加入本行。朱鹤新先生在交通银行工作多年,并担任多个职务,2013年4月至2015年3月任交通银行副行长。2010年2月至2014年12月先后担任交通银行公司业务总监兼北京管理部常务副总裁、总裁,并于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兼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4年12月兼任北京市分行行长。1991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

      六、关于提名张金良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张金良先生出生于1969年,自2014年7月起任本行副行长。1997年加入本行。2009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北京市分行行长。2007年2月至2009年11月担任总行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07年2月担任总行财会部副总经理,并于2005年3月至2007年2月兼任IT蓝图实施办公室主任。1997年9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七、董事长201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董事长田国立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八、执行董事201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副董事长兼行长陈四清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九、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2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第五至八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201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按照国家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2014年度薪酬按此前办法执行。

      2、上表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为2014年度该等人士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含福利),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股东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根据有关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出现上述人员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将对部分或所有未付金额不予支付。

      4、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14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长及股东监事2014年度薪酬须待本行股东大会审批。

      5、2014年,非执行董事孙志筠女士、刘丽娜女士、张向东先生、张奇先生、王勇先生、王伟先生和刘向辉先生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6、自2014年1月28日起,李礼辉先生不再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本行行长。

      7、自2014年2月13日起,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自2014年4月4日起,陈四清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8、自2014年4月16日起,王永利先生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及本行副行长。

      9、自2014年7月31日起,张金良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10、自2014年7月31日起,任德奇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11、自2014年9月28日起,刘丽娜女士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

      12、自2014年9月28日起,王伟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

      13、自2014年10月16日起,刘向辉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

      14、自2014年11月28日起,刘燕芬女士不再担任本行总稽核。

      15、自2014年11月28日起,肖伟先生担任本行总稽核。

      16、自2014年12月31日起,鲍国明女士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17、上述人员薪酬情况以其本人2014年在本行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任期时间为基准计算。职工监事上述薪酬是其本人在报告期内因担任本行监事获得的报酬。

      18、上表未包含为相关人员追溯补缴的企业年金10.45万元人民币。

      19、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本行独立董事领取董事酬金。本行其他董事不在本行领取酬金。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酬金。

      20、2014年度本行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3,384.82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2015年8月28日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8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8名,符合《公司法》及中国银行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境内优先股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