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5-040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0)。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口集团)承诺,“自2015 年7月10 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并自7月10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015 年8月28日,公司接到港口集团通知,港口集团于近日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港口集团于2015 年8月26日和8月27日,通过信达证券-连云港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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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前,港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35,742,718股,占股本总额的52.77%;本次增持后,港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37,542,718股,占股本总额的52.95%。
二、后续增持计划:港口集团将在承诺时间内按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港口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