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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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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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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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即目前的主营业务已基本停顿。报告期
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00.00%。实现净利润139.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07万元。
2、因公司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筹划与我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1月1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9日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由于不能按预计时间复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分别自2015年2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3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4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两个月、6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7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8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同时披露了重组框架介绍、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截止目前,已基本明确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杭州爱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爱财网络”)的全体股东;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方式收购爱财网络的控股权。目前正积极配合大股东实施好资产重组计划,协助各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从而能够尽快注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经营发展。
3、公司在继续推进原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小规模拓展优质贸易业务,以降低公司的日常营运费用,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相关贸易业务已在逐步开展中。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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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因彩电业务终止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因彩电业务终止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彩电业务终止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彩电业务终止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贷款减少,应支付利息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因彩电业务终止,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无处置子公司的收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无借款及股东补偿款资金流入。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因彩电业务终止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原主营业务已经停顿。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即目前的主营业务已基本停顿。
因公司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筹划与我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9日起停牌,截止目前,已基本明确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杭州爱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爱财网络”)的全体股东;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方式收购爱财网络的控股权。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大股东实施好资产重组计划,协助各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从而能够尽快注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经营发展。同时为降低公司的日常营运费用,相关贸易业务已在逐步开展中。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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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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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主营业务已经停顿。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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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披露事项
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财务报告报出日,鉴于公司相关小额贸易业务已在逐步开展;同时,由于出售厦门市集美区太源花园房产,确认出售固定资产收益339.35万元及收到了厦门市财政局财政补贴资金568万元,故预计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将实现扭亏为盈。
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披露事项
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被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14年年度报告中做了专项说明,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及针对避免退市所做的努力:
1、资产、负债、人员清理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应收帐款净值为188.06万元,其他应收款净值为397.12万元,存货为0;且已与原全体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各方股东确认:厦华电子已基本完成相关的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
2、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公司仍将继续推进剩余未清理完毕的资产负债的清理工作,以尽快达成各股东方原协议所约定的效果。盘活公司相关资源,增加收益,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减轻财务负担。
3、加强内部管理方面
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建设和完善工作,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提高整体经营效益,降低管理成本。
4、配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公司已于2015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放弃了原重组标的公司上海火瀑云计算机终端科技有限公司,并基本确定重组标的公司变更为杭州爱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爱财网络”)。爱财网络是以信用分期为核心的大学生金融服务平台。目前主要业务系为大学生提供信用分期、资产管理及数据征信等服务。该项目未来的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可实现本公司业务的转型,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实现本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后续,公司将适时敦促大股东,加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同时积极配合大股东实施好资产重组计划,继续协助各方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尽快注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经营发展。
5、控股股东支持公司持续经营拟采取的措施
控股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采取措施,配合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小规模拓展优质贸易方面的业务。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相关贸易业务已在逐步开展中。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3家子公司:厦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华夏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Prima Technology,INC.,其中华夏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系厦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玲玲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5-07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婷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婷女士因工作关系,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高婷女士离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高婷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职位空缺的补选以及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5-073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鑫汇”)拟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向本公司无偿提供(不向本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5,000万元(人民币)以内运营资金。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鉴于本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为支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并开展相关经营业务,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拟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向本公司无偿提供(不向本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5,000万元(人民币)以内运营资金。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厦门鑫汇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因此厦门鑫汇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项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厦门;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86号东方财富广场B栋22层01单元I;
法定代表人:王玲玲;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1、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电梯、发电机组、高低压柜及配件、管道材料及设备、制冷通风设备、供暖设备、酒店用品、装饰材料、家具、卫生洁具、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木材、钢材、不锈钢制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日用百货、纺织品、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2、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3、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主要股东持股比例:王玲玲持有90%股权;
厦门鑫汇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止201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44,929.42万元,净资产为213.39万元,营业收入为183.30万元,净利润为-1,330.73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甲方: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乙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5000万元以内运营资金。在此期间和额度内,乙方可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向甲方提出资金申请,甲方经审核后,根据乙方经营资金使用需求,按笔提供。
2、协议约定的甲方提供的资金,用于乙方日常经营及对外投资活动。甲方同意乙方视实际经营情况的扭转和改善偿还甲方所提供资金。
3、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厦门鑫汇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的需要,提供的借款免收利息,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此次财务资助,缓解了公司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玲玲女士、陈鸿景先生、寇璐女士、高婷女士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鑫汇”)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2、厦门鑫汇提供免息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3、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鑫汇”) 免息借款资助,缓解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2、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且该借款无需支付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5-074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资料及通知于201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关于变更部分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高婷因工作关系,已辞去董事职务。现经股东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提名,推荐李强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李强先生简历附后)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李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同期。(李强先生简历附后)
四、审议《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上第二项、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总经理候选人简历
李强,男,1971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历任厦门依玛士金陵喷码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戴尔大中华区财务总监;七匹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九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集团管理副总经理;厦门丰泓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70 公司简称:厦华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