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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51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动力不足,潜在增长率下降,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都难复现过去的高速增长态势,主要经济体致力于结构性调整增添动能,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0%,呈现缓中趋稳、稳中有好的发展态势。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不断加大的下行压力,公司经营班子坚决执行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树立科学发展新思维,加速持续创新发展,全面推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努力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战略转型得到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327亿元,主要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显示器业务:受全球经济增长不足及市场需求持续疲软的影响,公司显示器销量较去年同期下降超过百分之十,但仍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由于消费者不断追求大尺寸屏幕及具备先进功能的显示器产品,令平均售价上升,公司在显示器业务方面的盈利能力保持稳定。

      液晶电视业务:上半年全球液晶电视需求疲弱,公司在核心市场的销售受到影响。此外部分新产品因芯片组供应限制而押后推出,进一步限制了公司的销量。电视产品平均售价下降、不利的货币走势等因素挤压了利润空间,令产品的平均毛利率下跌。但飞利浦电视在中国的销售较去年增加近一倍,证明公司在该业务方面实施的线上及线下分销策略已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

      电源业务:发展高端电源业务,保持行业优势地位。工业电源业务保持良好增势,服务器电源、通信电源、LED电源等高端电源产品收入同比增幅较大,产品结构不断优化,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消费电源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盈利能力,高端客户开拓方面取得进展。光伏逆变器业务努力向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BOT/EPC模式转型,多个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正在全力推进之中。

      自主可控与可信安全业务:受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政策利好以及集团总体布局优势影响,公司以“国产化替代”重大项目为牵引,集中资源,大力推进自主可控与可信安全业务发展,在国产化替代试点项目招标中取得很好成绩。

      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继续推进公司从硬件制造商向信息化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的转型。服务器与存储业务加大与国际领先厂商的合作力度,已实现销售。加大云计算研发投入,云计算产品发布新版本,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5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军先生、杨林先生回避表决。

      3、2015年半年度核销部分应收账款(详见同日公告2015-055号《关于2015年半年度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对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因个别客户破产、账龄较长等原因无法收回且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应收账款予以核销,账面金额合计约4,953.24万元。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关于2015年半年度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核销依据合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53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审核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对董事会《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决议》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5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规定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关于2015年半年度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核销依据合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在防范资金占用方面,公司定有《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目前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2、在公司对外担保方面,公司定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事项发生,目前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21,013.74万元(不含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8.47%;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下属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111,933.96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于对冠捷科技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的衍生品投资均为下属公司冠捷科技所持有,主要包括息率互换、期权和外汇远期合约,期末合约市值金额约占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6.61%(合并报表)。为了防范金融市场波动的风险,冠捷科技制定了包括《冠捷集团外汇避险办法》在内的相关指引,严格禁止衍生产品的投机交易,其中风险管理由冠捷科技司库部按照其董事会批准的政策执行,冠捷科技司库部通过与其营运单位的紧密合作,负责确定、评估和减少财务风险。报告期内的衍生品投资均已由冠捷科技按照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冯科、蓝庆新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55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核销内容及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对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因个别客户破产、账龄较长等原因无法收回且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应收账款予以核销,账面金额合计49,532,387.20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1及10.1.3的相关规定判断,上述核销事项均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前期均已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不影响本期利润。

      二、审议情况

      1、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2015-052号《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53号《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15年半年度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核销依据合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56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5年1月至6月,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等下属公司共收到约14,218万元政府补助,当中计入递延收益的补助约为752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补助金额约为13,466万元,具体情况下如下:

      ■

      前述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可参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中计入递延收益的补助约为752万元,产生的具体收益情况需以项目进度作为收益入账基础;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补助金额约为13,466万元,列入公司当期收益。此外,前期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在本期分摊转入的营业外收入约为67万元。

      根据前述情况,2015年上半年公司合计确认的当期政府补助收益为13,533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2015年度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