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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5-04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15年8月25日以书面、传真、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8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郑鹏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5-045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5-046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15-04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9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8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5.49%股份的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8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5-045、临2015-046号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8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9月9日 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9日

      至2015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经公司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3、4经公司2015年8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5-04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拟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包含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山东海力提供的租赁本金人民币2亿元融资租赁担保业务),有效期限为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已实际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依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力”)及其子公司存在互相提供担保的关系,山东海力已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支持。

      2015年8月28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为山东海力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包含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山东海力提供的租赁本金人民币2亿元融资租赁担保业务),有效期限为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杨延良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氯气、烧碱、高纯盐酸、二氯乙烷、聚氯乙烯、电石渣、氯化钡泥、环氧氯丙烷、氯丙烯、氯化氢、三氯丙烷、D-D溶剂、氯化钙、甲酸钠、石灰粉末、硝酸、苯、甲苯、二甲苯、环己酮、环己醇、己二酸、非芳溶剂、二元酸、X油、轻质油、C8、C9、重苯、十水硫酸钠、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氢气、己内酰胺、环己烷、环己酮肟、硫酸铵(不含过硫酸铵)、编织袋;丙烯仓储中转(限分公司);并从事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及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禁止储存)的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山东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5.19亿元,总负债合计为101.8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88.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8.64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2亿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山东海力总资产为140.58 亿元,总负债合计为105.3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91.8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0.21亿元;201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9.6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先生持有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51.00%的股权,目前博汇集团持有本公司25.49%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杨延良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杨延良先生持有山东科润投资有限公司83.34%的股权,而山东科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山东海力53.00%的股份,同时博汇集团持有山东海力19.00%的股份,杨延良先生为山东海力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公司与山东海力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担保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该担保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签署的具体合同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相关方的发展,依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与山东海力及其子公司存在互相提供担保的关系,山东海力已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支持。

      公司为山东海力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包含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山东海力提供的租赁本金人民币2亿元融资租赁担保业务),有效期限为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山东海力目前经营状况稳定, 此次担保用于山东海力正常生产经营,风险相对较低,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除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外),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0,453.90 万元、欧元7,900万元、美元4,00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453.90万元、欧元7,900万元、美元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29%,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5-04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拟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借款等债务融资提供美元7,000万元的担保(此次担保额不包含之前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110,000万元、欧元10,000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临2012-006号公告〕,也不包含在2015年度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不超过14亿元的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临2015-005号公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5,453.90 万元、欧元7,900万元、美元4,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支持该公司的发展,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博汇向银行申请的借款等债务融资提供美元7,000万元的担保(此次担保额不包含之前为江苏博汇提供的人民币110,000万元、欧元10,000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临2012-006号公告〕,也不包含在2015年度为江苏博汇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不超过14亿元的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临2015-005号公告〕)。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大丰市大丰港经济区临港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杨延良

      经营范围:包装纸板(限涂布白卡纸)制造;纸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从事公司自身造纸生产项目预备期内的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江苏博汇目前注册资本12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苏博汇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1.25亿元,总负债合计为47.5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71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亿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江苏博汇总资产为60.34亿元,总负债合计为46.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23亿元;201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0.5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担保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该担保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签署的具体合同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除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外),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0,453.90 万元、欧元7,900万元、美元4,00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453.90万元、欧元7,900万元、美元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29%,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