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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事项进展公告
    2015-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15-057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澄清事项进展

      2015年8月2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临2015-052号),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51家保健酒、配制酒企业69种产品违法添加行为的通告》(2015年第45号)(以下简称“通告”)中提及公司一种鹿龟酒产品涉嫌违法添加违禁物(豪莫本地那非、红地那非、伪伐地那非)事项进行了澄清;2015年8月19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事项进展公告》(临2015-055号),就通告事项调查进展情况进行说明。

      本着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一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上述事件进行调查,包括对原料、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核查,同时将各地市场下架涉嫌批次产品和其他批次产品,送至国家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海南省食品检测中心、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和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重新检测,其调查及检测结果均充分说明“椰岛鹿龟酒”不含非法添加物(豪莫本地那非、红地那非、伪伐地那非等非法化学成分),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2015年8月29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和销售的通知》(琼食药监保化【2015】16号),通知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和《关于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135号)要求,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公司涉嫌产品椰岛牌鹿龟酒进行调查,对相关产品进行了抽检,未发现有违法添加行为。现通知我公司可以恢复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再次郑重声明并承诺:公司产品生产一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GMP标准进行,从未添加也绝不添加非法添加物。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控质量体系建设,并积极配合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通过行业自律为保健酒行业的规范发展做出贡献。

      二、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和销售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