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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期到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5-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4;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11日生效,根据《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为2012年9月11日开始至2015年9月10日到期。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期期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期。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现对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操作的相关安排提示如下:

      1、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到期期间自2015年9月10日(含)起至2015年9月17日(含)止。在此期间内,本基金将暂停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在当期保本期持有至到期日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转换转出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与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其中,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采取何种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符合保本条件的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在到期期间内,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何种选择,将自行承担保本期到期日后(不含保本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2、本基金将在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期间结束后和第二个保本期开始日之间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时间自2015年9月18日(含)起至2015年10月22日止(含),本基金在过渡期将暂停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其中:自2015年9月18日(含)起至2015年10月21日止(含),为过渡期申购的限定期限;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2015年10月22日)收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本基金在该日暂停办理过渡期申购业务。本基金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 元。基金份额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第二个保本期的起始日,保本期为三年,第二个保本期为自第二个保本期起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如保本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过渡期开放申购并设置规模上限,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结束过渡期申购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期。

      自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开始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公司将陆续发布关于本基金保本到期和转入下一保本期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