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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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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5-06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应参与通讯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15年度中期报告全文》详细披露于2015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5年度中期报告摘要》详细披露于2015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公司以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5号2幢C1201-C1216室(所有权证号:杭房权证西更字第06046016号,建筑面积1214.55平方米;土地证号:杭西国用(2006)第012514号,面积474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为抵押物,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制订《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5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于2015年9月15日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5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15-06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

      至201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克菲 马清

      电话:(0571)87950500

      传真:(0571)8798811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A楼1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2.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