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5-04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8月27日在武汉总部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聂凯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和建生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聂凯董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翁英俊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徐京斌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子公司中文名称为国洲投资控股(美国)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为Glory Town Investment Holding (U.S.) LLC,注册地址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资本金为100万美元,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全额出资。该子公司作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海外投资、融资、贸易平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租赁经营,技术咨询,工程设计,进出口贸易。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名苏祥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因工作调整,丁原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苏祥林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须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苏祥林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丁原臣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改革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苏祥林先生简历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附件
苏祥林先生简历
苏祥林,男,湖北武汉人,1950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宜昌设计院副院长、党委书记,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南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湖南省水利发电工程学会理事长。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5-05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5年7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针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计提精算负债,具体计提方案及金额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复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201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和精算结果,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计提了精算负债,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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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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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调整事项影响公司2014年末负债总额增加21.58亿元,2014年末净资产减少21.58亿元,201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9,946.03万元;增加本期末负债总额21.08亿元,减少本期末净资产21.08亿元,减少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79.25万元;对公司2014年1-6月及本期营业收入不会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68 证券简称:葛洲坝 公告编号:2015-05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23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3日
至2015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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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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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邮政编码:430033
(三)登记时间
2015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伊,联系电话:027-59270353,传真:027-5927035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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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5-052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念楚主持,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丰帆监事委托冯波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及精算结果,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计提了精算负债,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针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计提精算负债,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提名李新波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因工作调整,丰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31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新波,男,湖北宜昌人,196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工会生产生活处处长,葛洲坝集团四川内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部副主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任等职务。现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部常务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5-053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承诺履行情况
及后续披露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07年实施换股吸收合并整体上市时,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原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科威特诉讼以及项目未决事宜的可能损益承担一切损失。
该案件于2010年6月22日经科威特初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败诉,被要求向科威特财政部支付1,980,153.823科威特第纳尔(约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收到判决后,立即与当地代理律师商议上诉方案,在科威特法律规定的30天上诉期内提起了上诉。2012年,上诉法庭作出二审判决,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公司依法向最高法庭提起了上诉。现案件仍在审理中。出于谨慎性原则,在2007年前原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将上述款项作为诉讼保证金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并对预计无法收回的部分(约人民币4000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此,此案件本身已经不构成额外的重大或有负债的事项。
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9月承诺对该案件承担最终的风险,而此前该事项的有关坏账减值损失的计提业已发生。因此,无论是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还是本公司都不会再产生任何相关的重大或有负债。为遵循信息披露重要性原则,公司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不再披露该案件的承诺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5-05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交钥匙合同(EPC)
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签署。
2、贷款协议签署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项目合同由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2015年8月27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喀麦隆总理府发来的《喀麦隆姆巴拉姆-纳贝巴铁矿矿区配套铁路和港口项目》中标函。喀麦隆姆巴拉姆-纳贝巴铁矿矿区配套铁路和港口项目是专为姆巴拉姆-纳贝巴世界级铁矿区建设的专业配套设施,该矿区蕴含有资源量为7.75亿吨的高品位(57.2%)赤铁矿和资源量为40.47亿吨的铁英岩(品位36.3%)。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为满足该项目铁矿出海运输所需的2条总长度为533km的铁路建设和用于铁矿出海运输所需的25m深的近岸专用深水港,该港可容纳30万吨货船,港口单一泊位吞吐量需达到每年4500万吨。
本项目拟采用中国融资,喀麦隆经济计划部将向中国金融机构递交贷款申请,有关银行将对该项目进行评估。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项目业主为喀麦隆总理府。
三、主要合同条款
项目合同总金额为34.9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24.24亿元。
本项目开工日以业主正式发布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48个月。合同条款采用99版FIDIC 的PDB合同条款。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宏观政策风险
2、汇率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标函(以英文文本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