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5-053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8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046号《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鉴于目前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进程之中,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顺延12个月。除对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外,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贤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贤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上述认购行为构成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邓延昌先生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及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做出决议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046号《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鉴于目前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进程之中,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该授权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及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做出决议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于2015年9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及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31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5-054
关于召开广东蓉胜超微线材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9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15:00至2015年9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23日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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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议案1、2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投资部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方式以9月25日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蓉胜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蓉胜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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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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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519040
电话:0756-7512120
传真:0756-7517098
联系人:张志刚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31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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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