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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清洁粉煤气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2015-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5-050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清洁粉煤气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8.44%)于2015年8月28日与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氧化铝厂(以下简称“广西信发”)签订了清洁粉煤气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涉及2套40kNm3/h清洁粉煤气化及相关配套装置,合同金额为10,399万元人民币。

      合同类型: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预付款支付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承包人须180天内完成2套40kNm3/h清洁粉煤气化装置投运。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上述合同对公司2015年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数额目前无法测算,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通过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自有技术与设计,为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在广西省百色市靖西县提供并安装2×40kNm3/h 清洁粉煤气化装置及相关装置。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鲍东

      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靖西县渠洋镇

      经营范围:发电、供电、供热、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铝合金棒、铝板带箔、汽车轮毂、铝塑板生产与经营;贵金属销售;铝矿开采项目筹建。

      3、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4、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5、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

      2012年6月,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合同对方签订了《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4×10kNm3/h清洁粉煤气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8,288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1月28日点火运营,至今运行稳定、高效。

      2013年2月,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与合同对方签订了《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8×20kNm3/h清洁粉煤气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价格为22,575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10月30日点火运营,至今运行稳定、高效。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氧化铝厂2×40kNm3/h清洁粉煤气化炉项目

      2、工程地点:广西省百色市靖西县

      3、合同价格:人民币103,990,000元

      4、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人: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科达东大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5、结算方式

      (1)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 煤气炉体钢构主材、炉子本体主材和脱硫塔主材运抵现场后15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 煤气炉所有装置全面合格运行一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 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全部装置合格投运起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时支付;

      (5) 工程款支付延误,工期顺延。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以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原则,预计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与广西信发的第三次合作。自公司在广西信发的第首批清洁燃煤气化装置自安装至今,两年多来保持持续稳定运作,节能效果明显,排放达到设计指标。广西信发三年内第三次和公司签署合同,肯定了公司清洁燃煤气化业务的技术与综合服务优势,对公司后期业务拓展将产生良好示范效应;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排除因对方资金实力、土建施工能力等因素,存在合同项目不能如期完成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清洁粉煤气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