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
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
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5-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5-03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
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年9月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5】539号),中国银监会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同时,核准本公司修订后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优先股发行的申报程序,并将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