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5-36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1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物”)的通知,天津浩物全资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物国际”)、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物汽车”)以及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濠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天物国际、天物汽车、新濠投资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价值的认可及前景的看好,天津浩物于2015年7月10日出具了《关于拟增持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拟在未来六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累计不低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三、前次增持情况
2015年8月27日,天物国际、天物汽车及新濠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903,121股,累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4%,累计增持金额2,589.23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天物国际于2015年9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400,000股,均价为8.7804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1%;
天物汽车于2015年9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00,200股,均价为8.2813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9%;
新濠投资于2015年9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770,000股,均价为8.464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7%。
2015年9月1日,天津浩物通过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570,200股,累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7%,累计增持金额2212.4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持前,天津浩物及其全资子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1,719,1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38%;截至2015年9月1日,天津浩物及其全资子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4,289,3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95%。
截至2015年9月1日,天津浩物通过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已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473,3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1%。
五、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关于拟增持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天津浩物及其一致行动人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5年7月10日起算),增持比例不低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前次及本次增持的数量)。
六、其他事项
1、天津浩物全资子公司的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有关规定。
2、天津浩物及其全资子公司天物国际、天物汽车及新濠投资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天津浩物全资子公司本次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会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天津浩物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增持计划将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关操作。
5、本公司将关注天津浩物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