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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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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版)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逐日摊销计算损益。

      (2)本基金报告期每日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均未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4)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月20日至2015年6月30日)

      1、交银货币A

      ■

      注:图示日期为2006年1月20日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货币B

      ■

      注:图示日期为2007年6月22日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为零。

      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假定T日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1.00=10,000份

      申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四舍五入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为零。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例二: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本基金,且假设该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为15.0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1.00+15.00=10,015.00元

      赎回总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四舍五入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3)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5) 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转换出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转换费中相应申购补差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6)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B级基金份额的年费率为0.01%。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25%。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4-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 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十一、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六)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七)更新了“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