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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7证券简称:雪峰科技公告编号:2015-023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7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山厂区会议室(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7日

      至2015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关于原厂区搬迁主厂区<经济补偿协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索引号2015-007)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索引号2015-008)审议通过,其他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索引号2015-020)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索引号2015-021)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7月1日和8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及“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10:00—13:00、15:00—18:00

      3、登记地点: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563号综合楼三楼证券投资部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563号综合楼三楼证券投资部

      邮 编:830002

      电 话:0991-8801120 18099180888

      传 真:0991-8801837

      联 系 人:周春林 赵生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