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5-04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5年9月1日以通信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晓初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建议增补王晓初先生为公司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截止公告日,王晓初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聘任王晓初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书。
王晓初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6 反对:0 弃权: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5年 9月1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网站以及指定报刊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同意:6 反对:0 弃权:0)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附件:
王晓初先生简历
王晓初,57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于一九八九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于二○○五年获得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王晓初先生曾任浙江省杭州市电信局副局长、局长;天津市邮电管理局局长;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及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王晓初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晓初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5-04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10点整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A20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9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编号为临2015-040号的公告。公司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该议案需要获得出席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关于选举王晓初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2015年9月16日之前填妥本公告的附件2,以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路1033号29楼 投资者关系部
邮政编码:200050
电话:021-52732228 传真:021-52732220
联系人:王女士
六、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并请带好本人股票账号(磁卡)
(二) 股东委托他人在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三) 本次会议聘请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函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帐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