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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5-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7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时间及信息披露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2015年6月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3日起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并于2015年6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日起继续停牌,并争取在2015年9月2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信息。停牌期间,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2015-042、2015-043、2015-046、2015-049、2015-053、2015-055、2015-056、2015-063、2015-064、2015-065)。

      二、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基本情况及目前进展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1号标的公司”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公司、中介机构及有关各方积极有序推动事项的进展。公司对“1号标的公司”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法律、财务、资产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对“1号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行业发展、相关风险等进行了全面、详细和专业的调研;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1号标的公司”的估值、未来合作模式及后续发展规划等进行了反复磋商,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各项工作。

      公司在对“1号标的公司”尽职调查、沟通谈判的期间,“2号标的公司”拟以换股方式向公司出让控股权。经公司与“2号标的公司”进行沟通、谈判,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与其签署了《备忘录》,与“2号标的公司”就合作模式、估值、交易价格、业绩承诺及未来的发展规划等进行了初步磋商。根据《备忘录》要求,公司已组织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对“2号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不涉及借壳上市。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一)为促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与“1号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协商,就交易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因“1号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估值与初步的非约束力意向交易对价存在较大背离,同时“1号标的公司”涉及的对外担保、股权质押等情形存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障碍。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与“1号标的公司”进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二)由于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方与“2号标的公司”达成了有法律约束力的收购意向,对“2号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正式收购谈判等工作开展时间短,相关审计、资产评估、法律调查等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2号标的公司”为非上市企业,尚需要按照上市公司标准对标的公司进行梳理,相关重要的许可证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土地及房产产权证书办理尚需要较长的时间。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预计难以按原计划于2015年9月2日前披露有关对“2号标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下一步工作进度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为了加快完成收购“2号标的公司”项目,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制订了详细的日程安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间安排如下:

      2015年9月25日前,办理完毕相关资质证书及其他必要手续。

      2015年10月7日前,完成标的公司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上市公司备考财务审阅报告定稿等法定文件。在此基础上,公司将与交易对方、各中介机构确定“2号标的公司”资产交易方案,并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等法定文件。

      2015年10月21日前,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正式交易协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正式方案,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5年10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或在上述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公告并恢复交易,公司股票将不晚于2015年10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六、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