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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金瑞科技 股票代码:600390 公告编号:临2015-053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公司于2015年9月2日采取书面方式向控股股东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和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集团”)发出征询函,长沙矿冶院和五矿集团于2015年9月2日对征询函予以了回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公司自查,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生产经营正常,除了本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目前不存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矿冶院函证,回复如下:

      (1)基于对你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本公司已于2015年9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你公司股份300,000股,增持均价为9.24元/股,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增持不超过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同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你公司股份。

      (2)本公司除上述增持行为及增持计划外,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五矿集团函证确认,截至目前,五矿集团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日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金瑞科技 编号:临2015-054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的通知,长沙矿冶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长沙矿冶院于2015年9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7%,增持均价为9.24元/股。本次增持前,长沙矿冶院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3,071,681股(其中:限售流通股为8,710,8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7.27%。本次增持后,长沙矿冶院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3,371,68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7.34%。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长沙矿冶院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长沙矿冶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长沙矿冶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瑞科技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