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7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股份”或“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于 2015年9月2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人数19人,实际出席人数19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0,000,000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00%。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附条件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
一、设立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0,000,00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选举产生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根据持有人提名,选举莫林弟、赵佩杰、彭勇泉三人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30,000,00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是为了明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细则的规章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0,000,00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0,000,00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五、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0,000,000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数总额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