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的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常波动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重大事项。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达兴业,证券代码:002002)自2015年6月1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23日、7月30日、8月6日、8月13日、8月20日、8月27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拟以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产业链相关的资产,具体包括:公司拟收购互联网企业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乌海化工拟收购发电企业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经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鸿达兴业,证券代码:002002)自2015年9月7日(星期一)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10月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8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于6月2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文件,并于7月15日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预案披露以来,交易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重组报告书等相关申报材料的制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二、特别提示
1、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风险提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本次交易行为的方案尚需表决通过或核准的事项,交易标的的估值风险,标的公司承诺业绩存在无法实现的风险等。”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本公司董事会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日接到公司监事王建东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9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自有资金约67.32万元买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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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王建东先生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其本人作为公司的监事增持公司股票,能够与本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2、增持计划:王建东先生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可能性。
3、增持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二级市场增持方式进行。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监事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份增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部分的公司股份。
5、后续若王建东先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07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千足珍珠 公告编号:临2015-62
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5-11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 000930 证券简称: 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5-058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