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5-临061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长王东红先生召集的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 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江苏分行”)申请12,000万元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流贷授信额度为4,500万元,期限一年,循环使用,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按季浮动,宽限期6个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旅联合汤山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抵押担保。
2、存量固定资产贷款7,500万元展期9个月,一次性使用,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40%,固定利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旅联合汤山温泉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追加厦门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先生保证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颐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宜昌颐锦商务会所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担保。
因厦门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为我司第一大股东厦门当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先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当代集团与我司形成关联方,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我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该项交易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