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5—061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8日起停牌。2015年7月7日、2015年8月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5-044和临2015-053)。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相关进展公告。
一、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介绍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水平,公司拟通过分步实施“现金购买资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形成多元化的发展格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1、重大资产重组
(1)主要交易对方:标的资产的现有股东,即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和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昆吾”)。
(2)交易方式:公司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3)标的资产情况: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行业。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拟向九鼎投资等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相关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对相关方案进行充分审慎论证。
2015年8月20日,公司与九鼎投资、拉萨昆吾共同签署了《关于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1、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和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公众上市公司,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且重组过程中涉及的情况复杂,需要沟通的事项较多。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且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问题尚需与交易对方进一步沟通与协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仍在商讨、论证和完善阶段,故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