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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第2号)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2月3日证监许可【2013】1527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8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小企业私募债信用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5年7月27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

      法定代表人:王国斌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518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13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981

      联系人:廉迪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国斌先生,董事长,1968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融资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融资经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部总经理助理;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总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交易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东方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公司副总裁序列)兼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兼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潘鑫军先生,董事,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兼总裁。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金文忠先生,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杨玉成先生,董事,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教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陈光明先生,董事,197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证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业务董事;东方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经理兼基金经理;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代行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

      顾林福先生,监事,1956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上海市教育局办事员、科员、副处长、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处长;现任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3、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光明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任莉女士,联席总经理,1968年生,北京大学社会学学士,美国芝加哥伊利诺州立大学社会学硕士、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央音乐学院教师;深圳工业品集团业务主管;深圳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荘生荘臣公司高级分析员;北美医药公司副总经理;东方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亚洲环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合规总监

      杨斌先生,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1972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上海证监局稽查处、案件审理处、机构二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一处副处长、期货处处长、法制处处长;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陈光明先生,代行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6、本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杨达治先生,生于1978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自2002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2002年加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投资业务总部研究员;2003年加入东方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研究部研究员;2005年加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2010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获监管部门批准成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研究部副总监、研究部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监、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权益研究部总监兼基金经理。2014年1月起任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起任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起任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月起任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任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基金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公司总经理陈光明先生,董事总经理、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权益研究部总监杨达治先生,公募权益投资部执行董事林鹏先生。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3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28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

      法定代表人:王国斌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廉迪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胡月茹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联系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滕涛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栖山路91弄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7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徐昳绯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010)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吴斌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陈铭铭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88*5071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胡阅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53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45层

      负责人:倪俊骥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62676960

      联系人:宣伟华

      经办律师:宣伟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四、基金的名称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把握中国经济转型期的一些大趋势,深入挖掘隐藏在大趋势下的投资机会,严控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投资受益于新动力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待基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等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证券投资基金、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30年,经济结构转型迫在眉睫;一方面旧经济发展模式中的一些趋势还将延续,比如城镇化;另一方面转型期的中国还酝酿着很多新的趋势,例如消费占比提升、老龄化提速、低端劳动力占比下降和高学历人口占比上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地位上升等。本基金以经济发展中的大趋势为投资主线,力求挖掘孕育在大趋势下的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主要指“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等货币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管理人会重点跟踪直接反映资金成本的各种利率水平,对流动性有重大影响的一些因素,包括央行货币政策走向、外汇占款的变动、海外风险偏好等,以及反映市场风险偏好的一些指标,例如垃圾公司债和国债之间的利差等。同时管理人会对宏观经济,以及各行业企业,尤其是受益于新兴增长动力的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的盈利走向做一个大致判断。依据这些,管理人通过定性和半定量的比较大类资产之间的风险收益比,在符合基金合同的情况下,在大类资产之间做一个相对最优的配置。

      2、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1)趋势的发掘和研究

      转型期中国经济呈现出很多新的特点,也孕育了很多新的投资机会。本基金以转型期中国经济的大趋势为投资主线,在组合构建的第一个层面上,即要发掘和研究中国经济的大趋势。这些趋势包括(但不限于):

      a、消费占比提升和品牌的崛起

      b、人口老龄化提速

      c、低端劳动力占比下降,高学历人口占比提升

      d、中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地位上升

      e、城镇化依然延续

      (2)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我们会倾向于研究符合一些趋势的行业或子行业,比如由人口老龄化驱动的医疗行业、具有品牌优势的消费品行业、可以替代人工的农机行业等。具体分析时,我们会跟踪各行业整体的收入增速、利润增速、毛利率变动幅度、ROIC变动情况,依此来判断各行业的景气度,再根据行业整体的估值情况,市场的预期,目前机构配置的比例来综合考虑各行业在组合中的配置比例。

      (3)股票投资策略

      针对个股,每个报告期管理人都会根据公开信息和一些假设推理初筛一批重点研究标的,围绕这些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票研究团队将展开深入的调研,除了上市公司外,管理人还会调研竞争对手,产业链的上下游,以此来验证管理人的推理是否正确。另外,管理人也将考虑个股受益于新兴增长动力的程度。对于个股是否纳入到组合,管理人会分如下两种情况考虑:

      a)如果是做短期投资,管理人重点考虑预期差(管理人调研所获得的判断与市场判断的差异)以及市场风格。

      b)如果是做长期投资,管理人会重点关注3个方面:公司素质、公司的成长空间及显性期公司盈利增速、目前的估值。其中公司素质是管理人最看重的因素,包括公司商业模式的独特性、进入壁垒、行业地位、公司管理层的品格和能力等方面;对于具有优秀基因的公司,如果成长性和估值匹配的话,管理人将其纳入投资组合;否则将会放在股票库中,保持持续跟踪。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固定收益投资主要用于提高非股票资产的收益率,管理人将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严格控制风险,追求合理的回报。

      基金管理人的债券研究团队会密切关注通胀、利率、期限、流动性、税收等因素,实时的确定各债券品种的公允价值。通过配置不同类别和期限的债券品种,达到债券组合的收益率目标。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作为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工具。管理人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情况确定权证的合理价值,在发现权证价值低估或者权证能有效对冲正股波动风险时买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持有的中国平安旗下子公司平安证券于2014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年103号),因平安证券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及未审慎核查海联讯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对上述股票继续保持跟踪研究。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注:本基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1、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过去三个月指2015年4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下转7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