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5—09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北京方大提供担保3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北京方大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6800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06010107512,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9 号楼,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钢材、机械电气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木材、煤炭;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持有北京方大100%的股份。
截止2015年6月30日,北京方大总资产24,483.60万元,负债16,923.89万元,净资产7,559.71万元。201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152.82万元,实现净利润-1,135.0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北京方大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正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8,100万元(含公司与方大特钢互保额度100,000万元,公司为方大特钢担保尚未发生),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0.5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为18,100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15%。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