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11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8月10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2015年8月17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5-098),2015年8月24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02),2015年8月31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12)。
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公司已聘请各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工作。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业务核查工作量较大,截至本申请报告签署日,尽职调查工作仍未完成,同时公司尚需与交易对方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就有关方案进行具体论证。因此,公司无法按原预计时间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不能在2015年9月8日复牌。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预计于2015年11月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如公司未能在2015 年11月3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自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