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7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星路188号公司1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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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于少波先生因公出国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唐安斌董事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周乔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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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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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云、程凤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8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9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当日下午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曹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10日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长于少波先生因公出国未能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唐安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曹学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补选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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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为: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