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5-047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6日15:00至2015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董剑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841,346,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的73.9775 %。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 人,代表股份841,186,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6%。
2、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5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59,800股。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通过。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323,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794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29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发行规模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02发行方式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债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03债券品种及期限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04募集资金用途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0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0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利率形式、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0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08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09担保安排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11上市安排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12偿债保障措施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的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2.13决议的有效期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53,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777%;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9462%。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1,284,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64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1%;弃权6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859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段君僖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5-048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7月23日公司发布《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2015年8月24日,公司发布《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经与相关各方初步协商的收购标的资产为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华峰氧化锌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欧布拉格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公司、交易各方会同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各中介机构正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专项核查等各项工作。
因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并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八日


